佛山市百途模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5MA534WR50C | 建设单位法人:谷年华 |
谷年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狮山****开发区14号厂房之二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狮山****开发区14号厂房之二 |
经度:113.064189 纬度: 23.239118 | ****机关:****环保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5 |
佛环南狮审〔2024〕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9-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5MA534WR50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05MA534WR50C | 验收监测单位:**新一新****公司 |
****0605MA543W5U0C | 竣工时间:2024-09-0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6RYne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化妆瓶瓶盖900吨,马克笔外壳324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化妆瓶瓶盖900吨,马克笔外壳324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辅材料-拌料-注塑-修整-破碎(注塑)-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辅材料-拌料-注塑-修整-破碎(注塑)-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狮山镇湖西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项目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未被收集处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扩散,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方对产生噪声源设备必须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以减轻噪声对生产工人和附近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可回用边角料、废弃边角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其中,可回用边角料回用于注塑,废包装袋、废弃边****公司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废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交由设备供应商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狮山镇湖西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项目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FQ-108551-1)排放。 未被收集处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扩散,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调整设备布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可回用边角料、废弃边角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其中,可回用边角料回用于注塑,废包装袋、废弃边****公司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市格能****公司)处理,废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交由设备供应商回收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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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46 | 0.162 | 0 | 0 | 0.046 | 0.04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狮山镇湖西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 | |
2 |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项目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FQ-108551-1)排放 | 现场工况满足生产负荷,生产稳定 | |
2 | 加强车间通风扩散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 未被收集处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扩散,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现场工况满足生产负荷,生产稳定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调整设备布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调整设备布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现场工况满足生产负荷,生产稳定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可回用边角料、废弃边角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其中,可回用边角料回用于注塑,废包装袋、废弃边****公司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废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交由设备供应商回收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可回用边角料、废弃边角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其中,可回用边角料回用于注塑,废包装袋、废弃边****公司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市格能****公司)处理,废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交由设备供应商回收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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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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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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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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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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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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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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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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