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四塘那炼华宝养殖场新增年出栏商品猪9000头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23MA5PMB439U | 建设单位法人:潘华宝 |
潘华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市四塘镇印山村那炼屯塘罗地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增年出栏商品猪9000头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市四塘镇印山村那炼屯塘罗地 |
经度:107.82675 纬度: 23.3815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9 |
百环管字〔20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81 | 运营单位名称:**** |
****1023MA5PMB439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023MA5PMB439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00MACA8BT811 | 竣工时间:2024-06-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5zgqF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出栏生猪12000 头 | 实际建设情况:年出栏生猪12000 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仔猪-育肥-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仔猪-育肥-出售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定期清扫猪舍,喷洒除臭剂,对猪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产生恶臭的单元采取密闭措施,确保产生恶臭的单元所排放的恶臭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沼气经沼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部分用于生活区燃料,其余经3米高火炬燃烧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中油烟排放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的标准限值,经高于屋顶1.5米排气筒排放。 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和完善厂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猪只粪尿经固液分离后的废液、养殖废****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固液分离+沼气池厌氧发酵+氧化塘”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应符合《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38400-2019)中相应标准限值,用于协议区农田施肥消纳;非施肥期间项目污水应暂于有效容积8000立方米的氧化塘内,项目营运期不允许有废水外排。 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粪污、饲料残渣、沼渣、固液分离的固相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经收集后进入堆粪棚处理,处理技术须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中相关要求,堆肥车间产物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6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中相关要求,作为有机肥外售;病死猪和猪胞衣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冰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理;项目使用的兽药、疫苗、消毒剂等防疫卫生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产生的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代码HW01841-001-01),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制作危险废物标签并设置于相应位置,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委托处置前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应分区存放;一般固废暂存间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按照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设置各类标志牌。 做好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渗工作。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治区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为除了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以上区域的防渗工作要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逐条落实。项目需布设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点,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监测,观测地下水水质的变化与污染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猪舍恶臭:项目场区内猪舍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猪舍采用漏缝地板,加强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恶臭:集污池、沼气池、排污管道等各工艺单元设计为密闭形式,定期喷洒除臭剂;沼气经沼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部分用于生活区燃料,其余经3米高火炬燃烧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经高于屋顶1.5米排气筒排放。 已落实。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系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猪只粪尿经固液分离后的废液、养殖废****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固液分离+沼气池厌氧发酵+氧化塘”,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废水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38400-2019)中相应标准限值,用于协议区农田施肥消纳。非施肥期间项目污水暂存于有效容积8000立方米的尾水暂存池内,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外排。 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带绿化,后期雨水由厂区内的雨水导流明沟引至厂区外。 已落实。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已落实。项目产生的猪粪、饲料残渣、沼渣、固液分离的固相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拉至堆粪棚发酵制成有机肥外售给周边农户施肥。根据《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号),病害动物不宜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应按《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采用3台冰柜暂存病死猪,定期委托****运走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动物防疫药物均为即买即用,不会产生过期药物,因此动物防疫废物主要为一次性防疫用具和药物使用后的废弃容器。根****生态环境厅领导信箱2022年5月27日回复: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确定危险废物的依据,养殖场动物防疫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不属于危险废物;同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动物防疫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也不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与处置。依据国家动物防疫法明确要求,项目防疫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防疫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公司**服务部运走交由当地兽医主管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废脱硫剂不属于危险废物,更换下来的废脱硫剂由换料的生产厂家带走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已落实。项目废气排放为无组织排放,不设废气排放口;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协议区农田施肥消纳,不外排,不设废水排放口;项目周围无噪声敏感目标,不设置噪声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已落实。厂区按各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区(包括集污池、沼气池、暂存池等)、化粪池。一般防渗区包括:猪舍、仓库、消毒间、初期雨水池。简单防渗区:场内其他区域。项目已落实各区域防渗措施要求。项目已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后期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运行时,氧化塘和事故应急池日常需预留足够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容量,杜绝项目营运期废水外排。 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制订应急预案;项目设有一个8000m3的氧化塘,1个容积4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在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运行时,足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需的应急容量。 项目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固液分离+沼气池厌氧发酵+氧化塘”处理系统一套,日处理能力30立方米 |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38400-2019)中相应标准限值 | “固液分离+沼气池厌氧发酵+氧化塘”处理系统一套,日处理能力30立方米 | 监测项目:pH值、悬浮物、CODcr、BOD5、氨氮、TP、粪大肠菌群; 监测频率:每天4次,连续监测2天。 | |
2 | 2座容积分别为180立方米和5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 | / | 2座容积分别为180立方米和5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猪舍恶臭:项目场区内猪舍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猪舍采用漏缝地板,加强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恶臭:集污池、沼气池、排污管道等各工艺单元设计为密闭形式,定期喷洒除臭剂;沼气经沼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部分用于生活区燃料,其余经3米高火炬燃烧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经高于屋顶1.5米排气筒排放。 | 项目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限值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厂区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臭气浓度标准限值。 | 猪舍恶臭:项目场区内猪舍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猪舍采用漏缝地板,加强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恶臭:集污池、沼气池、排污管道等各工艺单元设计为密闭形式,定期喷洒除臭剂;沼气经沼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部分用于生活区燃料,其余经3米高火炬燃烧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经高于屋顶1.5米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G1厂界外上风向、G2厂界外下风向、G3厂界外下风向、G4厂界外下风向,共4个监测点; 监测项目: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 监测频率:每天3次,连续监测2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 监测点位:N1项目东面厂界外1m处、N2项目南面厂界外1m处、N3项目西面厂界外1m处、N4项目北面厂界外1m处;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率:昼、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做好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渗工作。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治区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为除了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以上区域的防渗工作要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逐条落实。项目需布设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点,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监测,观测地下水水质的变化与污染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 厂区按各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区(包括集污池、沼气池、暂存池等)、化粪池。一般防渗区包括:猪舍、仓库、消毒间、初期雨水池。简单防渗区:场内其他区域。项目已落实各区域防渗措施要求。项目已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后期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粪污、饲料残渣、沼渣、固液分离的固相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经收集后进入堆粪棚处理,处理技术须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中相关要求,堆肥车间产物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6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中相关要求,作为有机肥外售;病死猪和猪胞衣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冰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理;项目使用的兽药、疫苗、消毒剂等防疫卫生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产生的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代码HW01841-001-01),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制作危险废物标签并设置于相应位置,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委托处置前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应分区存放;一般固废暂存间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项目产生的猪粪、饲料残渣、沼渣、固液分离的固相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拉至堆粪棚发酵制成有机肥外售给周边农户施肥。根据《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号),病害动物不宜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应按《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采用3台冰柜暂存病死猪,定期委托****运走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动物防疫药物均为即买即用,不会产生过期药物,因此动物防疫废物主要为一次性防疫用具和药物使用后的废弃容器。根****生态环境厅领导信箱2022年5月27日回复: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确定危险废物的依据,养殖场动物防疫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不属于危险废物;同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动物防疫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也不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与处置。依据国家动物防疫法明确要求,项目防疫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防疫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公司**服务部运走交由当地兽医主管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废脱硫剂不属于危险废物,更换下来的废脱硫剂由换料的生产厂家带走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