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农技推广部门:
为加快我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立项的精准性,经研究决定,建立2025年的**县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库,以2025年要建设的项目作为储备项目。如果省里有新要求,再进行调整。欢迎符合条件的各主体积极申报,认真编制项目方案,要求做到项目科学、内容合理、预算精准,且具有一定的引导性和前瞻性。以后项目的确定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挑选,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对于失信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和承担项目,项目申报资料由项目主体报送,各业务对口科室不接受第三方任何资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一)支持绿色高效种植
1、支持粮油产业发展,稳定粮油面积。****示范区建设,通过稻****示范区建设,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等农业新技术,提升农业整体种植水平,推动粮食单产提升行动措施的落实
2、支持设施棚室改造提升补助。
(1)支持**标准设施棚室。支持建设设施棚室水肥一体化、环境调控、育苗育秧生产环节智能设施设备控制等系统以及浸种池、催芽室、育秧苗床等育秧专用设施,**设施设施备作用覆盖面积100亩以上;支持建设单体钢架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棚室,用于满足播种出苗相关生产服****结构厂房;**单体钢架大棚标准可参考《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单体钢架塑料大棚技术规范》(DB32/T 3129-2016)、《钢管塑料大棚(单体)通用技术要求》(DB32/T 1590-2010)等相关规范文件中的主要标准要求;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可参照《日光温室设计规范》(NYT 3223-2018)、《日光温室建设标准》(NY-T 3024-2016)、苏式日光温室(钢骨架)通用技术要求(DB32/T 1589-2013)、《连栋温室建设标准》(NY/T 2970-2016)、《连栋塑料薄膜温室建造技术规范》(DB32/T 4757-2024)等相关规范文件中的主要标准要求。**单体钢架大棚50亩以上、日光温室10亩以上、连栋温室15亩以上。
(2)支持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支持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求、不能满足宜机化作业等要求的老旧设施棚室进行主体结构改造提升以及设施棚室水肥一体化、环境调控和育苗育秧等系统的智能化改造提升。
改造建成的蔬菜大棚连片净面积不少于100亩,果品类大棚面积不少于50亩,蔬菜连栋大棚净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果品类连栋大棚净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改造温室的面积不作规定。跨度、肩高、顶高等参考省**标准设施棚室相关规范文件中的主要标准要求。
**宜机化棚室或对棚室进行宜机化改造,可参考《关于印发**省粮食生产“****农场”和特色农业生****基地(园区)建设指引的通知》(苏农机〔2021〕15号),建成的单体钢架大棚跨度不小于8米、长度不小于50米、肩高不低于1.8米、棚门宽度和高度以及棚内横档高度不小于2米等;日光温室应增加单体面积、棚内减少或无立柱、留有耕作机具进****车行走通道,南侧0.5米处肩高不低于1.5米。**单体钢架大棚50亩以上、日光温室及连栋温室15亩以上。新改造面积单体棚20亩(含)以上,连栋大棚或温室10亩(含)以上。
(3)补助标准:实行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省级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单体项目省级财政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4)其他储备要求:项目涉及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在申报项目储备时,同时报送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等相关材料。
3、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对于特色产业生产的补贴,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二)支持绿色养殖业发展
1、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生产设施装备改造提升。****养殖场的改造提升;支持饲喂(笼器具、栏舍等)、环境监测控制、性能测定、消毒防疫等设施装备的购置、更新等。规模标准:年出栏生猪3000头(肉禽年出栏10万只、蛋禽存栏2万只、肉牛年出栏300头、肉羊年出栏1000只)的生产能力。****示范场、****基地、龙头企业、****农场、示范**社等资质好的单位,优先支持粪污处理到位并有特色的单位。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内容总投入的 30%,单体项目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目储备要求主体明确,前期工作成熟,如需土地、环评等手续的,应事先完成,提供相关资料。
2、支持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治理。要求养殖池塘权属清晰,设置占比6%以上的池塘尾水净化区。优先支持单个面积50亩以上,连片100亩以上的常规鱼池塘,优先支持养殖尾水净化所配备的尾水沉淀池、曝气池、生物净化池等方面的投资。要求尾水净化区、进排水系统等设置科学、经济实用,每亩补助1000元, 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1、项目支持对象:“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政策具体分为“重点产业链建设”和“产业化发展”两个支持方向。农业全产业链政策项目应体现带动产业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的基本要求,参与项目建设的企业类主体应在省内有稳定、****基地。
2、项目支持内容:支持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或改善清洗分拣、烘干储藏、杀菌消毒、分级分割、产品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开展主食加工、预制菜、功能食品等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打造“4+13+N”农业全产业链体系,培育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等4条省重点链,水稻、生猪、淡水鱼、食用菌等13条省细分链。要求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400万元(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设备购置、智能化更新等方面补助,优先支持农业龙头企业。
3、参考补助标准: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乡村产业,参与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企业类主体承建的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单体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 200 万元。
(四)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1、项目支持对象:****农场、农民**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农业园区、加****园区。
2、项目支持内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其他配套设施设****中心。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开展。确认建设用地手续是否完备,在项目储备申报时须提交项目用地手续相关证明。
3、参考补助标准:采取“双限”适当支持。一是限定补助比例上限,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 30%进行补助。二是限定补助上限,单个主体建设冷藏保鲜设施补助限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园区、加****园区****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单个主体****中心的,补助限额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五)支持区域性农机社****中心建设
1、项目支持对象:各类具备建设条件的农机服务组织。原则上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旱涝灾害多发区等建设主体;优先支持纳入应急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主体。主体成立时间应大于两年。
2、项目支持内容:支持基础设施、装备配置、服务能力、队伍建设等。项目储备时须提供设施农业有关基础设施用地手续。
3、参考补助标准:采取“双限”适当支持,鼓励和引导建设主体加大投入。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次的30%,单体项目财政资金不超过150万元。
(六)粮食产地烘干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
1、支持对象。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求和环保要求,且列入地区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规划、持有合规建设用地手续、具有建设配套资金来源及良好服****中心,**或改****中心设施进行奖补。以****服务中心、农机**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主。
2、支持内容。烘干设施包括除了烘干机、热风炉以外的场库棚、粮食提升输送设施、配电除尘、智能控制等相关设施等,加快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原则上稻麦批次烘干能力应不小于100吨。项目储备时前期工作成熟,如需土地、环评等手续的,应事先完成。
3、参考补助标准。****中心设施建设实际资金总额30%比例进行补助,单个经营服务主体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农场******社能力提升。
支******社****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标准认证、市场营销、技术创新与推广、信息化建设及成员培训等。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增强内部管理能力,应用财务管理信息化工具规范财务核算。家庭农场补助标准为10万元左右,**社补助标准为30万元左右。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
(一)流程。各申报主体编制项目(储备)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业务对口科室→业务对口科室择优推荐报送项目办 →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结果报局领导班集体研究 →进入项目库录入省级平台。
(二)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部门推荐上报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13日。
附件:
1、****相关业务对口科室联系方式明细表
2、2025年省以上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储备)实施方案格式
3、****2025年预储备项目汇总表
****
2025年11月23日
附件1
****相关业务对口科室联系方式明细表
支持方向 | 工作任务名称 | 具体政策名称 | 业务对口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一、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 支持绿色高效种植 | 支持粮油产业发展,稳定粮油面积 | 种植业科 | 何孝卫 | 0517-****0717 | ****@qq.com |
****中心 | 嵇友权 | 0517-****2188 | ****@qq.com | |||
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 种植业科 | 何孝卫 | 0517-****0717 | ****@qq.com | ||
支持设施棚改造提升 | 种植业科 | 何孝卫 | 0517-****0717 | ****@qq.com | ||
园艺站 | 万丛芹 | 0517-****6317 | ****@qq.com | |||
农机科 | 刘力睿 | 0517-****0745 | ****@qq.com | |||
支持绿色养殖业发展 | 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 | 兽医站 | 左建新 | 0517-****0306 | ****@163.com | |
支持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治理 | 畜牧水产科 | 左建新 | 0517-****0306 | ****@163.com | ||
支持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 发展规划科 | 李深峰 | 0517-****0498 | ****@qq.com | ||
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 科教科 | 刘宣东 | 0517-****0737 | ****@qq.com | ||
支持区域性农机社****中心建设 | 农机科 | 刘力睿 | 0517-****0745 | ****@qq.com | ||
支持粮食产地烘干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 | 农机科 | 刘力睿 | 0517-****0745 | ****@qq.com | ||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 ****农场******社能力提升 | **经济指导科 | 纪铭洪 | 0517-****0744 |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