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周政文[2024]143号),******(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3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厅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12月5日 10时0分0秒 至 2024年12月21日 10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12月13日 10时0分0秒 至 2024年12月24日 10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1日 12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土地竞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2.土地竞得人需在项目动工建设前依法依规取得环保手续以及做好竞得地块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 3.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22日期间,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4.土地成交后,土地出让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用户竞买软件下载地址: http://220.****.204 /publicweb/,**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二楼(管制股) 联系电话:0593-****180 联 系 人:肖先生 7.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及账号: 350********052505175****银行**支行) 935********1276695****银行) 140********00062792****银行**支行) 132********027663****银行**支行) 8.****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