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5754]高州市河道堤围等水利设施水毁修复(第四子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4-11-24 00:00
资审结果水利水务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河道堤围等水利设施水毁修复(第四子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2.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要求的第5点和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的第2点投标人应将纸质版第二册定标辅助文件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易中心(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以**公共**交易网公告的开标室为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未能递交第二册定标辅助文件资料的将被视为不提供定标资料,作无效投标处理。 |
3 | (主)**省筑瀛****公司,(成)**省水务****公司 | 通过 | |
4 | ****集团有限公司,(成)**市华禹水利水电****公司 | 通过 | |
5 | (****集团****公司,(成)清****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4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7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8-****626
联系地址:**市文明路39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水务局
联系电话:0668-****632
联系地址:**省**市**市文明路39号
招标人:****
202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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