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70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河路以南、玉河路以东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3707.4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3366.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4BA0080 | |||
起始价: | 105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50万元 | ||||
备注: 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2.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3.楼面地价:2195元/平方米。4.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宗地编号: | 2021A-55-2号 | 宗地总面积: | 3179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路以西、高新四路以北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1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28612.98 | ||||||
零售商业用地 | 3179.2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41 | |||
起始价: | 18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50万元 | ||||
备注: 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2.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3.楼面地价:2786元/平方米。4.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宗地编号: | 2024A-58号 | 宗地总面积: | 346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河路以南、银河路以东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1204.8 | ||||||
零售商业用地 | 3467.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126 | |||
起始价: | 99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 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2.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3.楼面地价:2196元/平方米。4.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宗地编号: | 2021A-55-1号 | 宗地总面积: | 804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路以东、高新四路以北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700 | 建筑密度(%): | ≤24.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7.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7240.5 | ||||||
零售商业用地 | 804.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42 | |||
起始价: | 4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 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2.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3.楼面地价:3071元/平方米。4.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宗地编号: | 2024A-74号 | 宗地总面积: | 29964.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心路以南、银河路以西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6968.05 | ||||||
零售商业用地 | 2996.4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248 | |||
起始价: | 85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 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2.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3.楼面地价:2195元/平方米。4.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 到 ****405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 到 ****4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13日在**市公共**交易网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 出让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 ****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4〕114号)的有关内容,2024A-58号宗地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若地块分期出让,各地块应具备独立使用条件,并满足相关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应优先在首期出让地块中配建,其他规定按相关技术要求出具。 4. ****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4〕113号)的有关内容,****宗地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需配建托老所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若地块分期出让,各地块应具备独立使用条件,并满足相关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应优先在首期出让地块中配建,其他规定按相关技术要求出具。 5. ****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4〕131号)的有关内容,2024A-74号宗地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若地块分期出让,各地块应具备独立使用条件,并满足相关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应优先在首期出让地块中配建,其他规定按相关技术要求出具。 6. ****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20号)的有关内容,2021A-55-1号宗地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需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7. ****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21号)的有关内容,2021A-55-2号宗地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路59号
联 系 人: 用地服务科
联系电话:0633-****92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370********000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