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民航专业工程资质动态核查第八批企业整改核定结果的公示
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机场司组织工作专班,依据相关法规和资质标准,对部分企业整改材料进行研究核定,形成本次整改核**果,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11月27日前将有关情况及证明材料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地址:****行政审批大厅,收件电话:010-****1288),并于封面注明“资质核查异议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专班邮箱(电子邮箱地址:zizhihecha@caac.****.cn)。以单位名义反馈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逾期将不予受理。
序号 | 企业名称 | 本次核查资质 | 整改核**果 | 不达标原因 |
1 | 中航**(**)****公司 |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达标 | / |
2 | ****集团****公司 |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达标 | / |
民航局机场司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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