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科室发展需求,为满足科室诊疗工作正常开展,我院拟对医疗设备无创呼吸机进行询价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无创呼吸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拟采购设备数量及参数:
无创呼吸机一套:
1.适用于对成人和小儿患者进行通气辅助及生命支持,能够满足危重症患者的无创通气需求,提供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2.≥15英寸彩色触摸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3.主机和屏幕一体化设计(非分体式),主机净重(包含屏幕)≤12kg,台车与主机可一键分离,提供产品说明书或白皮书证明材料。
4.提供内置式涡轮驱动供气装置,最大流速至少≥280L/min。
5.通气模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CPAP、自主通气模式S、时控通气模式T、 自主/时控通气模式ST、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备用通气模式。
6.具有自主/时控通气+模式S/T+(S和T可以分别设置不同的吸气压力)。
7.具有高流速氧疗功能,流速和氧浓度可设,氧疗最大流速≥80L/min,并具有氧疗计时功能。
8.具有同步增强功能,吸气触发灵敏度和呼气切换灵敏度可自动调节, 且支持1-6档手动调节吸气触发和呼气切换灵敏度,提供产品说明书证明材料。
9.主机支持升级内源性PEEP监测功能,提供设备界面截图证明材料。
10.主机为单管路漏气系统,有压力测量管测量近病人端压力,测量管可连接面罩端,也可连接管路漏气阀。
11.具有自动漏气补偿功能,最大漏气补偿200L/min。
12.同屏最多可显示≥5道波形,支持短趋势、波形、监测值同屏显示。
13.具有主界面图形化显示病人端漏气量,并可用颜色区分漏气量大小。
14.主机支持升级食道压或辅助压监测功能,需提供食道压或辅助压配套耗材国产注册证明材料。
15.主要设置参数:持续气道正压CPAP:4-30 cmH2O,吸气正压 IPAP:4-50 cmH2O,支持压力:4-50 cmH2O,呼气压力 EPAP:4-30 cmH20,潮气量(容量保证模式下):50ml—2500ml,呼吸频率:1-60次/min,吸气时间:0.2—5s,压力上升时间:1-6档可调,延时升压时间:OFF;l-60min等。
16.可设置面罩类型和呼气端口类型,其中面罩类型可以选:气切/插管。
17.监测参数:气道压力监测、潮气量监测、呼吸频率监测;实时提供监测参数≥120小时的趋势图、表分析,≥5000条报警和操作日志记录。
18.具有智能化报警提示,报警釆用声光以及图形化和文字指引进行故障提示。
19.支持信息互连:能够和监护仪、中央监护系统互联,满足科室信息化的需求。
20.至少具有VGA扩展显示功能、RS232接口功能、网络接口功能、USB接口功能、护士呼叫功能。
21.呼吸机可升级与同品牌监护仪以及同品牌输注泵通过无线方式融合显示在中央站界面。
22.可升级通过ios/安卓移动端软件查看病人实时生命体征、呼吸机参数波形信息。
23.同品牌监护仪的血氧、EtCO2信息可升级发送到呼吸机的屏幕界面上,呼吸机不必购买额外的模块附件,实现血氧和EtCO2的测量。
四、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生产日期不超过二个月),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国家通用检测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成交供应商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五、交货及验收
1.成交供应商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7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4.成交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六、付款方式
1.项目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场所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95%的价款,剩余5%于质保期满1年后一次性支付。
2.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质保期不得少于3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含易损件)。
2.产品如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应首先采用电话、微信、QQ远程等远端遥控支持。设立专属客服经理(需指定专人),并提供7×24小时电话热线以及远程支持,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报修或维护的通知后立即处理。若因产品本身或成交供应商的责任,使得出现系统故障,成交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故障响应,8小时内恢复。不能通过电话或远程管理解决故障,售后技术服务团队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八、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的授权书、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本项目只进行一轮询价,报价需包含项目内所涉及的设备单价和总价,请投标供应商谨慎报价);
4、提供投标产品的参数信息、注册证及询价公告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5、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文件每页均需加盖鲜章,并使用文件袋进行密封,文件袋表面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未按该要求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
十、报名及开标时间
1、本项目接受现场递交文件及邮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需载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交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日17:30截止,现场递交文件时间段为: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投交地址及联系人:**省**市**巡场**民街20号****,杨老师,电话:158****0650;
4.预计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上午10时,请各投标供应商该时间段保持手机信号畅通;
5.成交公告将于完成招标程序下一周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