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区教师宿舍被品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普庆路6号玖号公寓2号楼5单元2层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25.81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 | 教师宿舍被品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予群、彭**、王双华、牛建设、朱晓霞(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和《**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的规定按货物类计算。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7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校园网》上发布。
经审查,河****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审计报告,****酒店****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国家企业公示查询内容,不通过资格审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农业路31号
联系方式:田老师0371-****5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胡龙波
联系方式:0371-****59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龙波
联系方式:0371-****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