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委员会研究决定,我院将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该项目采用院内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项目中标供应商及中标单价后,与其签订两年采购合同。现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2年)。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9800元/年,合计19600元。
四、项目内容:从****生活垃圾房的所有生活垃圾清运至新桥镇垃圾中转站,清运频次每天至少1次。
五、投标人提供材料需求
(一)投标人为法人时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单,请自行下载附件:附件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报价单”;
4.清运司机的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承诺函,请自行下载附件:附件2“承诺函”。
(二)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材料: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单,请自行下载附件:附件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报价单”;
3.投标人的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承诺函,请自行下载附件:附件2“承诺函”。
提交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报价单应单独一页),须装订成册并且密封、盖章(自然人无需盖章),封面应注明投标项目、投标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于2024年11月28日9:30时以前密封送达,逾期递交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11月27日17:00之前(以转账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以现金转账方式汇入我院对公账号(账户名称:****,账号:909********109****5763开户行:******联社新桥信用社)。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者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由我院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中标者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我院签订购销合同,同时我院退还投标保证金。逾期未与我院签订购销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11月27日17:00之前到我院总务科(一号楼4层411)报名,并提交保证金转账凭证。
七、评标方式
由本院随机抽****小组对各投标人所投材料进行评审。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最低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公告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九、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十、采购会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9:30开始。
十一、采购会地点
****1号楼四楼会议室。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省**县新桥镇新桥村杨背巷53号(****总务科)。接收人:范女士、林先生,联系电话:范女士150****2883 ;林先生135****2202。
附件: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报价单
2.承诺函
****
202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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