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天立星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迁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098340H | 建设单位法人:任悦 |
任 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东许街道那庄村东南550m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搅拌站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东许街道那庄村东南 550m 处 |
经度:111.74754 纬度: 37.09295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7 |
孝经开行审函〔20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098340H001X |
2023-12-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100 |
6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098340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098340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0H00395Q | 竣工时间:2023-1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信息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年产38万立方商品混凝土、22 万立方水泥稳定碎石。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年产38万立方商品混凝土、22 万立方水泥稳定碎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水泥/矿粉/粉煤灰-配料-搅拌-出料 2.水泥/碎石-配料-投料-搅拌-卸料 | 实际建设情况:1.水泥/矿粉/粉煤灰-配料-搅拌-出料 2.水泥/碎石-配料-投料-搅拌-卸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原料库、成品库、生产车间全封闭,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 二、混凝土生产线:2座水泥筒仓、1座矿粉筒仓、1座粉煤灰筒仓呼吸孔产生的废气引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入料坑至储料斗处全封闭,入料口处设置雾炮装置;皮带输送机置于全封闭物料输送走廊内;在搅拌机进料口上方设置顶吸式集气罩,罩口至进料口半密闭,废气引至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三、水稳生产线:2座水泥筒仓呼吸孔产生的废气引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入料坑至储料斗处全封闭,入料口处设置雾炮装置,皮带输送机设置于全封闭物料输送走廊内,在水稳拌合机进料口上方设置顶吸式集气罩,罩口至进料口半密闭,废气引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四、车辆运输:厂区内****绿化处理,定期对厂区及进出口进行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的清洁和相对湿度;在厂区进出口处设置全自动车辆冲洗平台,不带泥上路;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的装载量;车辆运输过程中限制车速,最大限度地减少物料洒落。 五、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和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搅拌工序;规范建设洗车平台,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道路及地面洒水抑尘。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施要合理布置,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消音、隔音等降噪和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防止噪声污染。 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底泥、沉淀池底泥全部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废润滑油、废棉纱、废包装桶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已建成全封闭骨料库、全封闭输送皮带,骨料、卸载均在骨料库内进行,无露天作业。 二、项目混凝土搅拌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2座水泥筒仓、1座矿粉筒仓、1座粉煤灰筒仓呼吸孔产生的废气引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皮带输送机置于全封闭物料输送走廊内;入料坑至储料斗处全封闭,入料口处设置雾炮装置。 三、项目2座水泥筒仓呼吸孔产生的废气引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入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皮带输送机设置于全封闭物料输送走廊内,在水稳拌合机进料口上方设置顶吸式集气罩,罩口至进料口半密闭,废气引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四、厂区内****绿化处理,定期对厂区及进出口进行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的清洁和相对湿度;在厂区进出口处设置全自动车辆冲洗平台,不带泥上路;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的装载量;车辆运输过程中限制车速,最大限度地减少物料洒落。 五、项目已建成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洗车平台,废水回用于绿化、抑尘不外排。 六、项目对高噪音设备采取了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可知,厂界噪声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七、项目生产固废合理处置,无乱堆乱倒现象。 |
1.减少原料库建设,两条生产线共用一个原料库; 2.无组织变有组织,水稳给料设集气和除尘器; 3、增加水稳落料粉尘的收集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27t/a。 2.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的措施,严禁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3.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重新报批。 4.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相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5.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本次验收监测核算粉尘外排量为0.0808t/a,小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2.项目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的措施。 3.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4.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目前正在组织验收工作。 5.项目未发生环境事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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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混凝土搅拌机布袋除尘器 | 达标 | |
2 | 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混凝土水泥筒仓布袋除尘器 | 达标 | |
3 | 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粉煤灰和矿粉筒仓除尘器 | 达标 | |
4 | 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水稳搅拌除尘器 | 达标 | |
5 | 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水稳给料除尘器 | 达标 | |
6 | 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水稳水泥筒仓除尘器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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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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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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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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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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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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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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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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