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龙门风电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424MAA7CPDB81 | 建设单位法人:涂国富 |
罗皓月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镇**二期汉林绿城二期3号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风电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经度:107.312529 纬度: 22.85799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05 |
崇环审〔202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7580.02 |
385 | 运营单位名称:**** |
****1424MAA7CPDB8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424MAA7CPDB8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5739331 | 竣工时间:2024-07-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0ogWK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风电场装机容量为60MW,**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63MW | 实际建设情况:风电场装机容量为60.5MW,**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63MW |
项目实际建设中风机数量和单机容量发生变化,由原环评10台单机容量6MW的风电机组,变更为11台单机容量5.5MW的风电机组,单机容量减小,风机数量增加1台,总装机规模增加0.5MW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风机把风的动能转变成机械动能,再把机械能转化为电力动能,发电后经35kV集电线路传输至升压站,升压后并入当地电网 | 实际建设情况:风机把风的动能转变成机械动能,再把机械能转化为电力动能,发电后经35kV集电线路传输至升压站,升压后并入当地电网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施工期:(1)废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散料堆场、临时堆放的弃土弃渣使用防尘布苫盖;进出施工场地车辆进行清洗,加强施工期物料运输管理等有效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2)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在风机塔及吊装平台、升压站根据地形设置排水沟、沉砂池,开挖边坡在雨季用塑料布进行遮盖,合理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周边沟渠;(3)噪声:合理分配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采用分段交叉施工方法,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装减振机座等。(4)固废:项目产生的永久弃方运至弃渣场处置。表土暂时堆放在各施工区临时堆土场内,落实临时截排水沟、沉淀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进行植被恢复。(5)生态:做好边坡防护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结束后按计划及时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 运营期:(1)废水: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灌溉绿化,不外排。(2)废气:食堂厨房少量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引到综合楼外排放。(3)噪声: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风机维修产生少量的废旧玻璃钢材料、包装****公司综合利用;废轴承由厂家回收。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渣、废弃含油抹布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生态:沿线植被恢复、弃渣场植被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1)废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散料堆场、临时堆放的弃土弃渣使用防尘布苫盖;进出施工场地车辆进行清洗,加强施工期物料运输管理等有效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2)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在风机塔及吊装平台、升压站根据地形设置排水沟、沉砂池,开挖边坡在雨季用塑料布进行遮盖,合理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周边沟渠;(3)噪声:合理分配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采用分段交叉施工方法,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装减振机座等。(4)固废:项目产生的永久弃方运至弃渣场处置。表土暂时堆放在各施工区临时堆土场内,落实临时截排水沟、沉淀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进行植被恢复。(5)生态:做好边坡防护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结束后按计划及时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 运营期:(1)废水: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的施肥,不外排。(2)废气:食堂厨房少量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引到综合楼外排放。(3)噪声: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村屯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旧玻璃钢,包装物将****公司综合利用,废轴承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弃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5)生态:项目施工结束后,已开展沿线植被恢复、弃渣场植被恢复等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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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升压站内设置1座化粪池和一套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0.5l立方/h | / | 升压站内设置1座化粪池和一套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0.5l立方/h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处理装置 | / | 油烟净化处理装置 |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选用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 | 合理选用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15日,在升压站厂界东、南、西、北面围墙外1m,T2风机、新合屯、**屯共布设7个监测点,其中T2风机测噪声衰减断面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风机维修产生少量的废旧玻璃钢材料、包装****公司综合利用;废轴承由厂家回收。 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渣、废弃含油抹布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村屯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旧玻璃钢,包装物将****公司综合利用,废轴承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弃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沿线植被恢复、弃渣场植被恢复 | 项目施工结束后,已开展沿线植被恢复、弃渣场植被恢复等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1 | 升压站设置容积为3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事故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后大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滴、漏现象;工程检修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对偶尔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 ①升压站内**一座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可满足主变发生事故排油的需求,产生的含油污水全部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②每台风机箱式变压器均建有一座3.68m3的事故油池,可满足箱式变压器发生事故排油的需求,产生的含油污水全部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③升压站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升压站事故油池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设置监控系统,事故排油不外排,事故油池不与雨水系统相通,池体满足防渗要求。 ④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滴、漏现象;工程检修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对偶尔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⑤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编制了《****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其中包括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用于指导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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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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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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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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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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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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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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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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