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项目名称 | 涉案财物转让—酒类专厅一【202411第二批】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概况 | 转让底价(元) | 详见标的列表或附件《涉案财物转让—酒类专厅一【202411第二批】资产清单》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转让方名称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告知 | 1、本专厅转让的标的资产详见附件《涉案财物转让—酒类专厅一【202411第二批】资产清单》。转让标的所列全部照片及资产清单中所描述的标的名称、品类、规格、净含量、酒精度、容量、包装方式、生产日期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实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实际规格、品牌、生产日期及批次、酒精度、容量、外观、保存情况、品质及质量等以实际现状为准,转让方及**联交所不对物品质量和真伪进行保证。意向受让方须认可转让方与**联交所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情况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2、本次转让标的物属于涉案财物,转让方及**联交所无法提供质量三包、退货、换货、售后维修等服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并慎重参与竞买。 3、转让标的资产已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并出具评估鉴定意见书,但转让方及**联交所不是经营销售物品的专门机构,转让方及**联交所不承诺保证转让标的的真伪和品质,有关事项请意向受让方于竞买前自行核实。 4、**联交所仅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受让条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对标的资产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凡参加竞价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转让标的规格、品牌、生产日期及批次、酒精度、容量、外观、保存情况、品质、质量及瑕疵等全部现状。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按照公告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6、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已知、未知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联交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或恢复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服从**联交所的竞价相关安排。 8、自标的资产移交至提取人,即表明标的资产交付完毕,之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均与转让方、**联交所及第三方保管场所无关。 9、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不开具交易价款发票。 10、现场踏勘安排: 踏勘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上午10:00-17:00) 踏勘地点:**省**市**县漓**路9****公司 踏勘联系人:刘经理:188****3330、唐经理:186****1967 意向受让方需提前联系踏勘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后方可前往踏勘地点进行踏勘,并在预约的时间段内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前往踏勘地点。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竞买资格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且**联交所收到受让方全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后,须于2024年12月3日与**联交所完成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需提前联系**联交所进行交付手续预约,并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在预约时间内前往**省**市**县漓**路9****公司与**联交所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逾期不办理交接、搬离手续的,**联交所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自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5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交付后搬移、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第三方保管方与**联交所不另行支付交付后搬移、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2、资产交接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特别提示:受让方逾期不办理交接、搬离手续的,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资产以实际状况为准,**联交所不对清单内资产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等负责。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质量、现状不符等为由要求调整转让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现场踏勘时间:以前文“特别告知”中安排时间为准 踏勘地点:**省**市**县漓**路9****公司 踏勘联系人:刘经理:188****3330、唐经理:186****1967 看货须知:标的资产按实际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统一看货时间内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资产,以充分了解标的状况。凡参加竞价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接受转让标的外观、品牌、质量、数量、重量、规格、型号、瑕疵等全部现状。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1月29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法人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受让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受让;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上述受让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联交所。若因受让方提交的受让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受让方承担。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5000元/标的 采取专厅方式的项目各专厅内所有标的共用该专厅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可参与竞价任意一个标的;保证金在竞买人非当前最高报价时会被释放;保证金被释放情况只能通过报价页面是否为最高报价进行判断,请各竞买人实时关注报价页面。 举例:某一专厅共10个标的,若每标的保证金为1元,某竞买人缴纳5元保证金,即可通过竞价成为任意5个标的的最高报价者,若其中一个标的出现新的报价,即释放1元保证金,可马上参与其余标的的竞价。 2、处置方式: ①竞买人未中标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如竞买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竞买人中标的交易保证金不转为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该交易保证金在其签订成交确认文件,付清全部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并办理完成全部标的资产交付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09:00至2024年12月2日0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50 | ||
服务费 | 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 刘经理:188****3330 唐经理:186****1967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技术支持 | 刘经理:188****3330 唐经理:186****1967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