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用于除皮山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 ****磷石膏用于除**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程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是将磷石膏无害化处理之后在露天矿坑进行回填从而达到矿山生态修复目的,采用“管道输送+水洗净化+中和+固化”工艺进行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回填无害化磷石膏能力为104万吨/年,期限为两年。项目主要包含磷石膏无害化及充填装置、采坑底部防渗、坑内渗水收集、地下水监测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门市**市胡集镇 | 建设性质 | 技改及其他 |
行业类别 | 环保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13333 | 环保投资(万元) | 13333 |
建设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门市**市胡集镇除** |
邮政编码 | 431911 | 环评单位名称 | ****研究院****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时间 | 2024-11-24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11-24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4-11-29 |
公示名称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
公示内容 | |||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磷石膏用于除**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审批部门:****保护局 电话:0724-****266 通讯地址:**市**新区农科路13****中心2楼F区综合窗口87-88号 | ||
公示部门 | ****保护局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 |||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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