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射频消融治疗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射频消融治疗系统 | 1台 | 40000 |
(一)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要求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提交报价资料,具体用户需求及报价要求详见附件。
(二)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对响应部分项目进行报价。
(三)本项目不接受提交备选方案,且均只有一次报价机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响应供应商应该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性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和投标供应商的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四)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该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产品适用范围含相关设备);
(五)响应供应商必须出具合法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有)。
三、确定中选单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报价文件,合格报名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的,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在符合临床科室需求的情况下,以最低报价中选(若报价单位所报价格相同的,将采用摇珠或者抽签方式选定最终中选单位)。
采购过程中,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作废,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二)按照符合临床科室要求、价格合理中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报价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只须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17:30前将报价文件及相关资质发到以下邮箱(请以“项目名称-***公司”进行备注),所有文件需盖公章发扫描件,并将纸质版****人民医院****医院签收时间为准)。
五、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760-****9723
联系地址:**市古镇**中路125****医院****设备科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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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