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 清****管理局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发布时间 | 2024-11-25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来源 | 本网站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利用废旧钢铁年产200万件汽车零部件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东于镇太汾路1号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电话:0351-****063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日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一、本次改造工程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新增覆膜砂造型工序;2、采用隧道式退火窑取代箱式电阻炉进行淬火;3、对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更新。项目总投资3150.74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我局于2024年7月15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实施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1、项目覆膜砂造型工序每台造型机上方设置一个集气罩,并且将造型区进行封闭设置,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同一台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一根H15m×Φ0.6m排气筒排放。热处理工序燃用清洁燃料焦炉煤气,配套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型壳焙烧参照执行该标准中砂处理、废砂再生废气排放限值。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脱蜡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暂存于脱蜡废水池,定期由罐车运至****公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项目废砂经收集后由**市****服务部回收后,外售于****公司综合利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70m2),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贮存并设立警示标识,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四周设 围堰,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建立收集转运记录等相关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对热处理炉及造型工序配套的风机等噪声设备进行治理,同时加强设备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