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处置**市****活动中心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271.15万元/年 | 632.6989万元/三年 | 2024年 11月 25日 至2024年 12月 6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 | |||||
住 址 | **省**市**区涛雒镇驻地 | ||||||
机构类型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市青****中心 | |||||
所在地 | **市**区**路以西、**路以北、碧霞湖以南 | ||||||
标的明细 | 详情请见附件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位于**市**区**路以西、**路以北、碧霞湖以南 | ||||||
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首年房屋租金减免八个月,实际租金详见附件;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缴纳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押金; 3、其他重大事项披露详见附件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 | |||||
批准 内容 | 同意****处置**市****活动中心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以不低于632.6989万元/三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天成房****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1月21日 | ||||||
评估结果 | 271.15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632.6989万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一次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2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3、确认受让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交易价款划转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目前使用期间的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不得用于开设KTV、洗浴中心、游戏厅、会所等娱乐场所;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按照附件中的招租要求向蓝产权提交资料,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合法,若提交材料存在不齐全,蓝产权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报名资格,若报名材料存在虚假等情况,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详见标的明细附件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12 月 6 日**时间17时前缴纳至**蓝色经****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蓝色经****公司; 开户行:****分行; 帐号:603********0088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自动延期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蓝色经****公司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182 | |||||
传真 | 0633-****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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