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620
地址:**县一环**二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博特瑞厂房建设项目 | **县渌井镇绥安大道南侧,云豪车业东北侧(地块24-挂-4号) | ******公司 | ****公司 | 建设厂房2栋,办公楼1栋,门卫室1间,总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天然矿石加工线一条及色母生产线3条,年产矿粉10万吨,年产色母粒500吨,配套各种环保设备。 | 1.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营运期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2.大气。加强密闭集气措施以及加强通风,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3.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后纳管至**市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固废。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塑料边角料和废样品会重新进行熔融加工,冷却水废渣打捞后交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回收处置或利用,布袋收集的粉尘可以回用至色母生产线用作原辅材料,沉淀池中的泥浆经脱水后掺入到石粉中一并售卖;矿物油废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含油手套抹布等危废需要妥善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5.地下水。加强厂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分区防渗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