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主**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东**段河道清淤及维修项目已由 **市****服务局以张东行审招核字【2024】16号进行核准,以张东行审政字【202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ST-2024ZB-004-2 2.1.2工程名称:**市主**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东**段河道清淤及维修项目监理 2.1.3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工。 2.1.5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银行2024年11月1****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09:30至2024-11-29 17:00(**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监理大纲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渠道:****,异议联系人及电话:武丽智 0313-****800;****,异议联系人及电话: 李**192****772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服务局****办公室
电话:0313-****022
电子邮箱:****@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市主**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东**段河道清淤及维修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区盛华东大街26号 | 地址: | **市**区五一东大街建兴嘉园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武丽智 | 联系人: | 李** |
电话: | 0313-****800 | 电话: | 192****772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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