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闲置车辆一辆 | 资产转让 | 58800 | 2024-11-29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闲置车辆一辆 | ||
出让方全称 | **** | ||
挂牌价格 | 58800元 | ||
挂牌期限 | 2024.****.25—2024.****.29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71400元 | |
评估机构 | **正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3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正信评报字(2024)第0258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鑫星海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关于鑫星海车辆鲁AX9G91处置)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中心关于****车辆二次挂牌的批复 | ||
评估备案部门 | ****中心 | ||
标的所在地 | **市二环东路5812号 | ||
标的简介 | 1、本项目转让资产为****拟处置资产,数量为1辆 标的1(车辆鲁AX9G91别克牌 SGM6531UAAF):车辆已行驶220700公里,挂牌价格:5.88万元。 2、本标的转让资产详见附件:车辆明细表.rar 3、本项目标的按照整体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其他事项详见鲁正信评报字(2024)第0258号评估报告。 标的资产查勘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138****7775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需交纳保证金;标的1:0.6万元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现场查勘时间内进行标的查勘,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转让方提供的账面数据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的现场引领查勘由转让方负责。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根据转让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则按挂牌底价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转让方选择网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转让该项目资产。 6、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 7、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车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过户所产生的车辆维修、过户审验及其他各种费用,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交割、过户等手续,转让方进行配合。 8、交易价款须一次性支付。 9 、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本项目转让价格为非含税价格(仅出具普票)。 2、车辆鲁AX9G91于2018年9月20日变更发动机,发动机号码:****26349。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公司 开户银行:****分行 账 号:451********248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朱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8711、****8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