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发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江先生 联系方式:0556-****773 |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000.0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电话:0556-****26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 | 服务期 | 2年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 服务期 | 2年 | ||
地 址 | **省**市人民路252号 | ||||
投标价(元) | 人民币:****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
无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拟派团队人员 | 宁燕 | ||||
企业业绩 | 1、******发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2、****工业园****电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能****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服务期 | 2年 | ||
地 址 | **省**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51号中科研发城4号楼411室 | ||||
投标价(元) | 人民币:****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
无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拟派团队人员 | 安志勇、刘晓东 | ||||
企业业绩 | 1、****一二期40MW光伏电站项目 2、**** 20MW****电站项目、**大胜20MW****电站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市****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 服务期 | 2年 | ||
地 址 | **省**市经开区华阳路1.3****工业园标准厂房6号 | ||||
投标价(元) | 人民币:****5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
无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拟派团队人员 | 方翀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侯周锋,联系电话:0556-****268。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6-****78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