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汉林苑建设项目地块土壤初步调查
[**] **市汉林苑建设项目地块土壤初步调查
(1)地块名称:**市汉林苑建设项目地块
(2)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为87905.6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77001.03平方米,代征路面积10904.58平方米)
(3)地理位置:****办事处沙店社区
(4)土地使用权人:中国大汉****公司、****社区居民委员会
(5)土地利用现状: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6)未来规划:**市汉林苑
(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诚****公司
(8)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主要是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片、收集的资料和土壤快测数据可以相互支撑、相互印证。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征收前一直为商服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并未进行实质性的开发利用,地块内和相邻地块范围内当前和历史均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的规定,本次调查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环境质量可以满足未来第一类用地开发需求,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第一类用地类型的筛选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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