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汶景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南段产生的风化料一宗网上交易公告
经****同意,现公开挂牌处置徂汶景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南段产生的风化料一宗,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选择买受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徂汶景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 | ||
标的编号: **** | 标的名称: 徂汶景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南段产生的风化料一宗 | 标的概述: 位于天宝镇徂汶景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一宗,数量约30万方(约60万吨),物料以实际现状为准。 | |
公告期: (15工作日) 2024.****.25-2024.****.13 | 保证金截止:(以到账为准) 2024.****.13 15:00 | 交易期:(不含限时竞价) 2024.****.16 9:00-10:00 | |
挂牌起始价: 8.00元/吨 | 保证金: 5万元 | 增幅: 0.5元 | 工期: 120日历天 |
备案单位: / | 备案编号: / | 资产编号: / | |
评估机构: **安诚信土地房地产资产 ****公司 | 评估报告: 鲁安诚信资评字[2024]第018号 | 评估价: 见报告 | |
项目事项声明: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成为最终受让方后非人为不可抗因素不得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有权处置竞买保证金、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拟成交公示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买卖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权属转让过程中全部费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
一、标的基本信息
1、委托人:**** 。
2、项目划分:本项目含1个标的,物料以实际现状为准,数量约30万方(约60万吨)最终依据磅单据实结算。
3、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期内,甲方指定地点。
4、竞买人在公告期内,须亲自实地看样,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位置、规格、质量、数量、瑕疵等全面情况。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有关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仅限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报名。
2、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3、竞买人应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自行免费办理用户登录注册等相关工作。
4、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以标的为单位。
三、竞买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录方式:见网站《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交易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2、网上竞价交易须知的获取:竞买人通过本公告后附的提示下载网上竞价交易须知。
3、交纳竞买保证金: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竞买****银行的方式交纳。
交纳竞买保证****交易中心账户时间为准。户名、开户银行、保证金缴纳账号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如划分多个标的,每个标的会产生一个账号,须按标的分别交纳)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界面登录方式:见网站《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4、竞价结束前30秒,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限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30秒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0秒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30秒,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在30秒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竞价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重要提示
1、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因未及时办理会员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或未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应自行到现场全面充分勘查、检验处置范围内物料的质量数量等现状情况,因勘查不到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有关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充分认识和理解并自行判定拍卖标的的复杂性、市场价值,综合考虑处置范围内标的的质量、数量,委托人不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所提供的数据文件仅供参考,不作为成交后的移交依据,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交付,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委托方和拍卖人减免或延期交付拍卖价款,如有违反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6、买受人须自行协调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周边道路通行、环保、安全等关系,达成相应协议,费用自行承担;清运过程不得妨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运输。买受人须按要求进行运输线路及运输车辆报备,确保畅通。买受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运输完成。
7、买受人自行负责整个清运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遵守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8、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的范围并参照测绘图进行清运,不得越界深挖,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清运过程中,买受人须服从委托人管理,按照委托人规定的清运期限进行清运,买受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10、因受相关政策调整,致使标的物停止或终止处置的,委托人、拍卖人不予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以上风险,慎重决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11、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修缮费、河砂装卸货、运输等费用,清**砂所涉及的施工设备设施及水电费用、人工费用,清运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损坏及环境破坏的恢复赔偿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保证金退还
竞买未成交者在网上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竞得人在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手续与委托人签订河砂购销合同,逾期未与委托人签订河砂购销合同或签订合同后的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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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538-****881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网上交易公告1125.docx 附件: 进场交易申请(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