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开发区桐汭东路655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私城后排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拆**置小区综合维修改造工程(I标)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市祠山街道广溧路西亚夏汽车城A区01号楼101室 | |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叁拾肆万零陆佰壹拾元整(****610.00元) | |
工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09分 | |
项目负责人:刘光兵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证书编号:皖234****56296;皖**B(2015)****07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中心改造工程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心改造工程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市**路东侧南环**侧 | |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叁拾叁万玖仟元整(****000.00元) | |
工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07分 | |
项目负责人:刘文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证书编号:皖234****63838;皖**B(2022)****76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小学教学楼维修工程【小额工程】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小学教学楼维修工程【小额工程】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经济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8号楼 | |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叁拾叁万陆仟叁佰叁拾柒元陆角陆分(****337.66元) | |
工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04分 | |
项目负责人:张敏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证书编号:皖134********18498;皖**B(2019)****10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中学生公寓修缮项目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学生公寓修缮项目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 2.******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安****公司、**省****公司、******公司主要资格条件评审标准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63-****78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137****055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