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黑龙江省基层气象台灾后修复重建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标段)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气象台灾后修复重建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标段)
日期:2024-11-25 11:13
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22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气象台灾后修复重建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标段进行了审查,该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止。若此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相关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市人社维权大厅进行投诉。投诉地址:**市海融书香苑5号人社维权大厅,投诉电话:0453-****177,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2024年11月25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