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对参与形象改造的实体店进行现场检查项目自主磋商公告
时间:2024-11-25 11:34
编号:****
****根据工作需要及计划,拟对下列服务进行采购磋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对参与形象改造的实体店进行现场检查。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167,200元,包含人员劳务费、差旅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三)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检查及分析报告,经采购方验收无误后,且在采购方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因财政原因逾期支付不属于违约。
(四)评标办法: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分表具体内容及分值在投标人完成报名后另行发放(投标人需在报名表上留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二、项目要求
(一)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对参与形象改造的实体店进行现场检查,包括拍照和记录相关信息。
(二)采购数量及检查地点:**省内18个地市3800个实体店,涉及市、县、乡三级。
(三)项目周期及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完成第一轮2200余家实体店的检查工作;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完成第二轮1600余家实体店的检查工作。
三、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投标供应商提供报价单、服务承诺及对需求内容(数量、品牌、规格参数、售后服务、包装要求、交货期)的具体响应;
(二)投标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提供复印件的,须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产品的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提供最近年度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23****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银行****税局开具的凭据或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的书面声明;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投标供应商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八)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以下内容,分别查询截图(截图上需有,报名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时间)打印后附至投标文件中,具体如下: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www.****.cn)等。如核查情况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现场核查结果为准,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查询对象:投标供应商。
(九)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磋商,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企业授权代表到场参与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签字和加盖公章),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投标供应商请自制报名表(加盖公章)传至邮箱:****@qq.com,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时整,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供应商自行制作投标文件3份(1正2副)并装订成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公告中第三大项的内容,密封后于开标当日在现场拆封。投标文件外包装必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如无加盖公章将视为自行放弃竞标权利。
(三)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采购磋商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省**市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6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371-****9139。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