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的潜在响****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
2、联系人:罗女士、孙先生、姜工(电子投标技术支持联系人)
3、联系方式:****621、****449、 131 0790 1866
4、联系地址:**省**市**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财政局批准,****根据(财政部令11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2025-2026****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的入围供应商,****行政事业单位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选定成交供应商进行购买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4、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00.00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6、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行政区划 |
1 | **省**市所属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二类企业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 | 关于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征集。 |
4 | 关于信用记录 | 参与征集的供应商须在参与征集活动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若在上述网站显示的信息中存在重大违法纪律被行政部门处罚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注:投标人需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在信用记录信息中存在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该行政部门出具的针对该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的说明函。) |
5 |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履约合同所必备的维修设备 |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 16739) 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16739) 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具体包含: (1)举升机:有举升机3台及以上。(2)施救车:有施救车且为投标人所有,****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租赁、借用的施救车视为不满足要求。; (3)尾气检测设备:有尾气检测设备。 (4)灯光检测设备:有灯光检测设备。 (5)喷烤漆房及车身整形设备、车架校正设备:有喷烤漆房、车身整形设备、车架校正设备。 (6)四轮定位:有四轮定位仪。 (7)充电桩:有充电桩2台及以上。 (8)电池检测仪:有电池检测仪。 备注:以上所有设备均应是投标人所有的,不得外挂、外借,且均应以实物彩色照片形式扫描提交并注明设备名称。 |
6 | 经营场地要求 | 有与其经营业务****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必须包含2025-2026的2年(框架协议期内)。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1)具有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 、停车场、生产厂房的明确划分(竞标时,提供经营场所平面图并标注清楚)。场地如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则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必须附房主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 (2)生产厂房面积≥300 ㎡ (以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为准) ;(3)维修工位(即举升机含二柱举升机、四柱举升机、折叠举升机) ≥3个 (提供实物、工位等图片或购置发票或购买合同为依据); (4)停车场≥150㎡或≥5个标注为停车位,提供场所照片。注:经营场所地址与《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上的机动车维修地址应与经营场所地址相一致。 |
7 | 投标人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 | **市市本级行政区域内,附经营场所的定位图或截图。 |
8 | 其它要求 | 具有废油、废液、废气、废蓄电池、废轮胎、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及通风、消声等设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9 | 资格承诺制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2年 。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 2024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cn)首页供****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2666
CA及签章服务:****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无
111{{公告附件}}
征集人:****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