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基地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middle.****.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13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基地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1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1500
采购需求:包括基地日常开支、创业平台建设、活动经费、人员费用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本国服务、支持节约能源、 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 信用中国 ”(www.credit china.****.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 )】(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middle.****.cn)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middle.****.cn)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6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cn)参与开标,未按时参加开标的或者未在指定网站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平台支持**CA(雄安政采版)、**CA,请供应商拨打CA客服电话,按照客服提示办理,请供应商合理预估CA办理时间,以免影响投标。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CA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CA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供应商放弃投标并承担一切后果。**CA(雄安政采版)技术电话:400****9812、****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使用**省主体库信息登录-关联****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政府采购云平台先进行注册)-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下载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 CA 锁签章加密形成.JBS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上传。技术支持电话:95763。3、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供应商使用谷歌或 Edge 浏览器→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一“开标评标”(按要求进行浏览器环境配置,提前完成电子环境检测)一进入对应项目一阅读“开标活动纪律”,点击“同意”并继续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显示“等待组织机构经办人开启解密”,参加开标仪式。技术支持电话:95763。 4、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雄**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5、根据新区关于双盲的通知,本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即:抽取评标专家实行“盲抽”和评标专家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进行“盲评”。“盲评”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暗标方式评标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6、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质疑联系方式:张未占 电话:0310-****29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省**雄**置区A****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12-****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光****广场C座1008
联系方式:0310-****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未占
电 话:0310-****296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