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观音桥步行街3号4-1(金岗大厦4楼)(第六次)
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市**区观音桥步行街3号4-1(金岗大厦4楼)(第六次)
项目编号:****
标的详情:
**市**区观音桥步行街3号4-1(金岗大厦4楼)(第六次) | 1422.0 | 40.5 | 172773.0 | 2024-12-08 14:00 | 2024-12-09 10:00 |
经营用途要求:
商业用房
其他信息:
1.免租期:3个月。 2.房屋移交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优先承租权:无优先承租权竞标人。 4.租赁保证金收取方式:按中标金额3个月标准收取。 5.租金递增率:合同期内租金逐年递增3%。根据**国资发【2023】19号文件,****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房屋的民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从起租之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租金不递增。从2026年2月1日起执行租金递增,并按合同约定恢复执行租金递增。 6.承租人经营业务所涉及相关资质证明的办理由其自行负责,并交**重体体育****公司备案。 7.本次招租有关租赁事宜由**重体体育****公司负责,并与**重体体育****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竞标人资格: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的,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六)近二年无拖欠房屋租金及租赁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第三方费用的违约行为; (七)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请各竞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阅读合同模版,竞价开始时视为已踏勘并已充分阅读且认同合同模板相关条款,踏勘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 1、各竞标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竞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竞价资格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 3.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4.被确定为中标人后,不签署中标确认书的;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中标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逾期未在指定地方缴纳所须缴纳全部款项的; 5.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国资占有出租单位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竞标保证金,且有权对超出竞标保证金的损失要求予以赔偿。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人,自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其参加区国有资产租赁报名。
竞标方法 1、本次竞标采取一轮报价形式,将各竞标人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确定。 2、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最高报价,采取第二轮再次报价的方式确定,价高者中标。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轮所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且报价增幅不得低于招租文件规定的再次报价增幅。低于前次最高报价及不按规定的报价增幅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再次报价最多不超过3次,如第3次报价仍出现并列最高报价,将在并列最高报价中以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报名的竞标人为一人,且为有效报价的,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5、若竞标项目存在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标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标人应当与其他竞标人同时按流程参与竞标报价。若竞标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标人报价与其他竞标人的最高报价相同时,则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标人中标;若竞标时最高报价出现在其他竞标人中,此时如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标人认同并愿意以最高报价租赁的,则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标人中标,反之则最高报价的竞标人中标。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0:00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8日 14:00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0:00
招租服务机构:******交易中心
出租单位经办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199****5078
交易中心经办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189****7608
国资委监督: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3****1654
网上投标地址: 请登录 119.****.185:88/TPBidder/memberLogin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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