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陈蔡水库斯本堂竹山五年经营承包权
****水库斯本堂**五年经营承包权
项目编号:****
15,000.00 元/年 | 出租面积约228亩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市
2024-11-26 |
2024-12-09 |
****林场月龙林区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李先生|联系电话:0575-****2300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林场月龙林区壳龙斯本堂山 |
土地证号 | 诸林证字(2006)第GY030015号 | |
土地面积 | 228.00亩 | |
用途 | ||
类型 | /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诸林证字(2006)第GY030015号。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标的四至:东:林场田;南:林场山 ;西:横路;北:林场山;一年两次清理范围:斯本堂山片防火道; 7、****水库照片,标的以现场现状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联系人 | 楼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5-****0853 | |
联系地址 | **市暨阳街道丰民路19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5,0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15000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每年向出租方支付承包款;第一年在合同签署当日缴清,以后在上一年期满前1个月内交清下一年承包款,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毛**经营,不得作为只针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1.5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每年向出租方支付承包款;第一年在合同签署当日缴清,以后在上一年期满前1个月内交清下一年承包款,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7.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国有企业适用) 8.承租方负责承租区域的管护、森林防火;界弄、防火道和山界权属管理工作。(该处不属于承租方承租经营范围,承租方只有管护的义务,管理范围内的所有竹木所有权归出租方)。遇到山林侵权应及时汇报出租方处理。 9.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必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严防水土流失;严禁使用一切高毒农药、控制使用化肥和低毒农药,以防对水环境造成伤害;同时,只能按出租用途做生产经营,不得搞其它一切种、养殖,旅游开发等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负。 10.严禁砍伐树木,扩大种植面积。在承租期间,负责做好承租山片(包括四址内的混交林)的山林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在山林及附近严禁采用焚烧等影**质及带来森林火险隐患的手段清理垃圾、枯枝、杂草等。 11.承租方必须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置工作。若发生污水直排库区,或承租方主要原因造成水质污染,协议无条件终止。承租方在做好对承租、管护山林的管护同时,有义务协助出租方做好水质保护工作,如发现所承租、管护山片有人偷钓偷捕,承租方必须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并通知出租方。 | ||||
租期 | 五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显示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提早汇入资金。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按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合同样稿(斯本堂).doc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575-****2300 |
传真 | 邮箱 | ****@163.com | ||
地址 |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s://www.****.com/SX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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