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经花石镇中****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花石镇中华村山塘硬化和山塘清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花石镇中华村山塘硬化和山塘清淤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水利局,****财政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潭县水发【2024】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县2024****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一批)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县花石镇中华村山塘硬化和山塘清淤工程项目。
②、项目地点:花石镇中华村长山组、姚家组。
③、项目内容:长山组韩家大塘包含防渗基护坡,防渗护底基础建设,防渗混凝土基础,修坡整坡,池塘清淤,笛子涵,卧管涵,取水踏步,台阶,泄洪口。挖一般土方,回填方,混凝土圆管涵,塘埂加固,借土回填。长山组中塘包含塘埂加固,借土回填,挖一般土方,回填方,修坡整坡,池塘清淤。姚家组新塘包含修坡整坡,池塘清淤,泄洪口,挖一般土方,回填方,混凝土圆管涵,塘堤加固,借土回填等(详见**县花石镇中华村山塘硬化和山塘清淤工程项目预算书)。
④、工程预计投入资金83384.74元。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水利局工程验收标准施工,施工期间工程****村委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管。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水利建筑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经甲方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给予支付(工程结算时预留4000元质量保证金、时间为2年)。
5、工期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达到验收标准。
6、其他事项:参考本工程承包合同。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1日下午5时止。
2、报名地点:花****服务站****政府****办公室二楼)。
3、报名条件: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身份、良好的社会信誉、经营范围含水****公司。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本人不能到位的还应出具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
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招投标时间 :以电话通知为准。
6、招投标地点:花****服务站****政府****办公室二楼)。
7、本工程甲方不提供现场考察,由参加投标者自行考察。
报名联系人:刘凯187****3168
项目咨询联系人:胡建新152****5310
项目技术联系人:徐志勇138****2611 鄢晴130****8778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花****服务站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区间值由业主单位当场商议决定 (村****委员会),投标金额下浮控制在10%以内,按以下程序确定中标人:
(1)以报价最接近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者中标;
(2)当出现接近平均值上下报价相等的,以低于平均值者中标;
(3)当以上2种情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条件的,以报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报价单未签字或字迹有涂改痕迹的。
2、未按招标要求,报价超出范围或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甲、乙双方当场确定施工合同和项目廉洁合同签订时间。
2、投标单位中标后既不按时间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