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蒙城县坛城风电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600MA8NQ41F49 | 建设单位法人:王进 |
望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亳****人民政府院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华润**县坛城风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116.5801,116.5532 纬度: 33.47859,33.3875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14 |
亳环书〔2024〕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9775 |
744.5 | 运营单位名称:**** |
****1600MA8NQ41F4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泰****公司 |
****1600MA2RM47K4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200MA2RBKHLXC | 竣工时间:2023-05-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90369.ht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装机总容量100MW,共安装18台单机容量5.27MW及1台单机容量5.14M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机****电站,以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配套1座11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装机总容量100MW,共安装18台单机容量5.27MW及1台单机容量5.14M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机****电站,以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配套1座110kV升压站。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装机总容量100MW,共安装18台单机容量5.27MW及1台单机容量5.14M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机****电站,以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配套1座11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装机总容量100MW,共安装18台单机容量5.27MW及1台单机容量5.14M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机****电站,以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配套1座110kV升压站。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风力发电的原理,是利用风力带动风车叶片旋转,再透过增速机将旋转的速度提升,来促使发电机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风力发电的原理,是利用风力带动风车叶片旋转,再透过增速机将旋转的速度提升,来促使发电机发电,配套新增储能。 |
项目变动为升压站内新增储能系统,项目施工、运营方案未发生变动。****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 号)附件2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变动部分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地埋****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不外排。严格落实各项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升压站环境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废气治理。施工期:严格执行《**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采取道路酒水、砂石原材料遮盖、进出场车辆冲洗、车辆运输加盖篷布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运营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食堂餐饮油烟治理,使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经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设备材料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油、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铅蓄电池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资质的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升压站内设置防渗集油坑+排油槽+50m3 事故池;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强化环境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按要求落实自行监测计划,防止噪声和电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土地等环境要素扰动;对临时占地、开挖面、裸露地表等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防水土流失。项目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教育,一旦发现野生保护动植物或有保护价值的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避让或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工作。 电磁环境:严格落实本项目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防护措施,避免造成电磁环境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地埋****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不外排。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采取道路酒水、砂石原材料遮盖、进出场车辆冲洗、车辆运输加盖篷布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运营期:加强食堂餐饮油烟治理,使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设备材料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切实可行措施。根据检测报告,升压站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按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油、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处置;因铅蓄电池使用寿命约10年,废铅蓄电池暂未产生,到期更换要求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升压站内设置防渗集油坑+排油槽+50m3 事故池;并按要求落实自行监测计划,防止噪声和电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期和运营期已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通过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方案、对临时占地、开挖面、裸露地表等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防水土流失等措施,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域生态已基本恢复。 电磁环境:已落实本项目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相关防护措施,根据检测报告,升压站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风力发电的原理,是利用风力带动风车叶片旋转,再透过增速机将旋转的速度提升,来促使发电机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风力发电的原理,是利用风力带动风车叶片旋转,再透过增速机将旋转的速度提升,来促使发电机发电,配套新增储能。 |
项目变动为升压站内新增储能系统,项目施工、运营方案未发生变动。****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 号)附件2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变动部分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地埋****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不外排。严格落实各项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升压站环境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废气治理。施工期:严格执行《**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采取道路酒水、砂石原材料遮盖、进出场车辆冲洗、车辆运输加盖篷布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运营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食堂餐饮油烟治理,使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经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设备材料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油、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铅蓄电池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资质的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升压站内设置防渗集油坑+排油槽+50m3 事故池;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强化环境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按要求落实自行监测计划,防止噪声和电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土地等环境要素扰动;对临时占地、开挖面、裸露地表等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防水土流失。项目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教育,一旦发现野生保护动植物或有保护价值的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避让或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工作。 电磁环境:严格落实本项目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防护措施,避免造成电磁环境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地埋****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不外排。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采取道路酒水、砂石原材料遮盖、进出场车辆冲洗、车辆运输加盖篷布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运营期:加强食堂餐饮油烟治理,使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设备材料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切实可行措施。根据检测报告,升压站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按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油、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处置;因铅蓄电池使用寿命约10年,废铅蓄电池暂未产生,到期更换要求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升压站内设置防渗集油坑+排油槽+50m3 事故池;并按要求落实自行监测计划,防止噪声和电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期和运营期已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通过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方案、对临时占地、开挖面、裸露地表等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防水土流失等措施,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域生态已基本恢复。 电磁环境:已落实本项目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相关防护措施,根据检测报告,升压站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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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升压站四周2.5m高实体围墙,设置减振基座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升压站四周2.5m高实体围墙,设置减振基座等 | 根据检测报告,升压站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0.1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8dB(A) | |
2 | 升压站四周2.5m高实体围墙,设置减振基座等。 | 升压站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升压站四周2.5m高实体围墙,设置减振基座等。 | 根据检测报告,升压站声环境保护目标后邹家昼间噪声最大值为4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38.5dB(A)。 | |
3 | 加强风电机组运行管理。 | 距风机最近居民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 | 加强风电机组运行管理。 | 根据检测报告,距风机最近居民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各项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升压站环境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 | 对集油坑、导油槽以及50m3事故油池,污水处理系统和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防止废水或废油泄露,污染地下水。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油、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铅蓄电池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资质的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按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油、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处置;因铅蓄电池使用寿命约10年,废铅蓄电池暂未产生,到期更换要求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并按照水保报告落实相关水保措施。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手册,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牌,风机叶片应采用红与白色相间的警示色等。 | 已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并按照水保报告落实相关水保措施和监测。制定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风机叶片应采用红与白色相间的警示色等。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主变变压器油:设置防渗集油坑+排油槽+50m3事故池 | 主变变压器油:设置防渗集油坑+排油槽+50m3事故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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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土地等环境要素扰动;对临时占地、开挖面、裸露地表等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防水土流失。项目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教育,一旦发现野生保护动植物或有保护价值的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避让或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期通过优化施工,减少对植被、土地等环境要素扰动,对临时占地、开挖面、裸露地表等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并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运营期通过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土地租赁等方式进行生态恢复、补偿。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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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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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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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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