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市区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屋(亭)提升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⑧其他:”中“f.各潜在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全部货物和服务内容的供应商)如需对本项目提出质疑,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质疑函的约定(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将符合要求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不接受邮寄或邮箱)现场提交至**市**区红岩新村5栋501室,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提供质疑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机关/****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质疑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否则将不予受理。”修改为:“f.各潜在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全部货物和服务内容的供应商)如需对本项目提出质疑,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质疑函的约定(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将符合要求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不接受邮寄或邮箱)现场提交至**市**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1幢12层(中国邮政大楼),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提供质疑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机关/****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质疑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否则将不予受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5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东新五路梅林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98-****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虬江街道迎宾大道9****科技园31号楼2单元2层
联系方式:0598-****6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赖璟婷
电话:188****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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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