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林地对接专项软件开发服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11:5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林英;陈洪华;林源 | ||
总成交金额 | ¥34.52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程、卢鸿敏、李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200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华林路20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灵/0591-****36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1—6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程、卢鸿敏、李芳/0591-****2007 | ||
附件1 | 中标人声明函.zip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林地对接专项软件开发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338号A幢602-603室
中标(成交)金额:34.****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省林地对接专项软件开发服务 | 1.林地对接专项模块软件开发服务 根据**省林地不一致地类对接工作的最新需求,提供全面对接国家标准、满足省级需求的**省林地不一致地类对接工作的平台。制定统一的填报标准,确保林业与自然**部门在数据填报和审核过程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整合国家下发的任务图斑数据,建立高效的数据库标准体系,实现与国家数据的实时对接。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数据共享,避免重复举证,提升数据上报效率,并与国家“国土调查云”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2.“互联网+”在线举证平台服务 提供“互联网+”在线举证平台服务,实现国家下发不一致图斑和自主新增图斑的同步上传、下载及共享。平台支持图斑数据的即时处理和举证共享,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及时性。提供平台的定期更**维护服务,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3.技术支持 提供多种途径、响应迅速的技术支持,通过专题培训、网络答疑、电话支持、现场支持、在线支持、远程支持等多种方式,保障用户在使用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确保**省林地不一致地类对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 1.用户管理 管理员用户对权限内的用户进行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和审核操作,包括对用户的基本信息、角色定位、业务权限和功能权限进行编辑配置。 2.双部门填报 根据用户角色区分林业部门用户与调查部门用户,各自填报各自的内容,县级林业部门和调查部门互相可见对方填报的内容,双方均无法修改对方填报的内容。 3.图斑审核 ①接收到下级上报来的任务数据,支持对审核图斑基础信息进行查询、定位; ②可根据方位角直接查看指定举证照片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原因,通过的继续上报,不通过的可退回至下级。 4.互联网在线举证技术服务 实现举证任务分发、实地举证和数据上报功能,开展省级与国家互联网举证平台的数据对接服务。 5.套合截图 确保截图的范围能够完整包含任务图斑,并提供清晰的图像细节,在自动判定的基础上,自动截取所需的各类数据图层,包括遥感影像和变更调查成果等。此外,所截取的数据图层不具有任何坐标信息,以避免数据泄露或误用。用于审核潜在的错误和问题,以辅助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工作。 6.数据推送 能够及时获取国家下发的任务图斑数据,且在省级部门审核一致后,数据进入成果打包状态。自动生成打包文件,推送至国家数据库,待部级审核后,将部审核结果及时同步。 7.业务内部照片共享 可指定图斑编号,将照片复制或剪切至指定图斑编号中,方便内部数据的调用和使用。 (1)跨业务照片共享 支持批量指定图斑编号与业务类型,将照片批量挂接至本业务中,也可将该业务照片批量挂接给其他业务,确保数据在不同业务间的高效共享和应用。 (2)统计汇总 定时刷新进度统计,支持对进度的统计,包括已认定、未认定图斑个数统计,各级完成率统计;流量变化及地类变化等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表格下载功能。 | 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 | 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1)省级“互联网+”在线举证平台,软件1套; (2)软件测试报告,文档资料一套; (3)软件技术总结,文档资料一套; (4)软件使用说明书,文档资料一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英;陈洪华;林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协会《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向中标人收取,请中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0%,不足4500元按4500元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响应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②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开户名称:****,账号:****00578,开户银行:****银行**闽都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17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共有4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分别是:****、**万维****公司、**省新国地****公司、杭****公司。
****小组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审查通过、
****小组评审,各供应商得分排序如下:****,最终得分为96.26分;**省新国地****公司,最终得分为79.33分;**万维****公司,最终得分为77.91分;杭****公司,最终得分为68.25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华林路205号
联系方式:王灵/0591-****3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1—603
联系方式:王程、卢鸿敏、李芳/0591-****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程、卢鸿敏、李芳
电 话: 059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