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白银洞机械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白银洞铁矿地下开采技术改造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643696D | 建设单位法人:王华高 |
范喜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市**县下湿壕镇前白菜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洞****公司****铁矿地下开采技术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9-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810-B0810-铁矿采选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下湿壕镇 |
经度:110.****02042 纬度: 40.****7027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9 |
包环管字150222〔2024〕0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85 |
164.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643696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九畅矿业工程****公司 |
****0204MA0N80DX4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4MA0N002N9P | 竣工时间:2024-07-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49tFU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采矿规模1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采矿规模10万吨/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矿工艺为地下开采方式,浅孔留矿法。 | 实际建设情况:采矿工艺为地下开采方式,浅孔留矿法。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采用湿式作业,矿石堆场、废石临时堆场设防风抑尘网;粗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十除尘器处理后,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定期对矿石堆场、废石临时堆场运输道路及转运装卸过程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现有和**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矿井涌水在井下水仓汇集后用于矿石开采时的湿式凿岩、巷道清洗、出矿时喷雾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定期由环卫人员清运处理;按《报告书》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并布设地下水监控井,确保不因本项目建设污染地下水环境。 (3)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采矿废石暂存于废石临时堆场,用于**露天采坑及塌陷区回填;粗选过程产生的除尘灰回填露天采坑及塌陷区,不外排;水仓沉淀污泥经收集后直接回填于地下采空区,不出井;废润滑油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采用湿式作业,矿石堆场、废石临时堆场设防风抑尘网;粗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十除尘器处理后,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定期对矿石堆场、废石临时堆场运输道路及转运装卸过程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现有和**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矿井涌水在井下水仓汇集后用于矿石开采时的湿式凿岩、巷道清洗、出矿时喷雾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定期由环卫人员清运处理;已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并布设地下水监控井,确保不因本项目建设污染地下水环境。 (3)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采矿废石暂存于废石临时堆场,用于**露天采坑及塌陷区回填;粗选过程产生的除尘灰回填露天采坑及塌陷区,不外排;水仓沉淀污泥经收集后直接回填于地下采空区,不出井;废润滑油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新鼎****公司进行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你公司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本公司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150222-2024-015-L),项目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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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 | 通过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 | 粗选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至外环境。 | 本次验收监测,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5mg/m3,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排气筒进出口效率为96.6%~97.0%。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泵房采取隔声措施,压风机、通风等设备安装消声器,同时将风机位于风机房内 | 本次验收监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为47~49dB(A)、夜间噪声为36~3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洞村房屋昼间噪声为45dB(A)、夜间噪声为41~42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置三口监测井,1#利用监测井 (110°34'32.38";40°58'56.03") 2#利用监测井 (110°33'20.60";40°58'08.44") 3#**监测井(废石临时堆场下游) (110°34'01.11";40°58'49.51") | 按环评要求设置了三口监测井,1#利用监测井 (110°34'32.38";40°58'56.03") 2#利用监测井 (110°33'20.60";40°58'08.44") 3#**监测井(废石临时堆场下游) (110°34'01.11";40°58'49.51")。本次验收监测结果,三口井总硬度均超标,工业场地下游和废石临时堆场下游的氯化物超标,其他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超标是当地地质原因,背景值较高,与本项目无关。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废润滑油暂存于废油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与废石混合后回填露天采坑或塌陷区。 (3)暂存于废石临时堆场,废石用于回填露天采坑或塌陷区。 (4)巷道水仓产生的沉淀泥沙定期排入井下采空区内。 | (1)废润滑油暂存于废油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与废石混合后回填露天采坑或塌陷区。 (3)暂存于废石临时堆场,废石用于回填露天采坑或塌陷区。 (4)巷道水仓产生的沉淀泥沙定期排入井下采空区内。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废石临时堆场、矿石堆场、现有废石堆场 ①对废石场不再利用的空地通过回填表层土(必要时外购),覆土30cm~50cm,满足植被生长的基本条件。覆土时利用自然降水、机械压实等方法让土壤沉降,使土壤保持一定的紧实度。在平整场地的同时,可以施基肥培肥地力。 ②种植的植被选择灌木和牧草时,灌木选择绣线菊,草本可选择羊草、克氏针茅等适应当地环境的恢复物种作为生态恢复的重要植被建群种。灌木株行距1.5×1.5m。 (2)露天采坑、塌陷坑 本项目现有露天采坑10.63hm2、沉陷坑7.10hm2。采用废土石进行回填,覆盖表土30cm~50cm,对回填达到原有地表高度的区域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措施参照临时废石场。 (3)办公生活区及工业场地 项目服务期满后,对办公生活区和工业场地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建筑垃圾拉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拆除后进行场地平整,覆盖表土30cm~50cm,生态恢复措施参照现有废石堆场。 | (1)①废石场不再利用的空地通过回填表层土;②生态恢复的植被选择灌木、牧草、绣线菊、克氏针茅等适应当地环境的物种。 (2)根据《********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工作报告》,企业2021年度实际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单元及工程措施工程量如下:对 FS1、FS2、FS6、FS7、FS8、FS9、FS10、FS11、FS12 进行了清理、平整、覆土、植被恢复;分别对 CK1、CK2、CK3-2、CK5、CK6、CK7-1、CK8-1进行了回填,对 CK1、CK2、CK3-2、CK2-2、CK2-1 进行石方平整,对 CK1、CK2、CK3-2 进行覆土、土方平整、植被恢复。 根据《**县**洞****公司****铁矿2022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治理工程总结报告》,企业2022年度实际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单元及治理措施为:对CK8-1、CK9、CK4、CK4-1、CK4-2进行了回填、石方平整、覆土、土方平整、植被恢复。 根据《**县**洞****公司****铁矿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治理工程总结报告》,企业2023年度实际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单元及治理措施为:对CK9、CK6-1、CK6-2进行了回填、覆土、土方平整、植被恢复。 (3)目前**还在服务期内,待服务期后,按相应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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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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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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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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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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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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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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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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