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由****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编制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 |
项目名称 | ****竣工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复核服务 |
比选项目需求 | 对****未来三年内达到财务决算条件的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进行审核,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项目完成时间 | 具体项目开展财务决算审计复核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比选申请人接到具体项目通知后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财务决算审计复核并出具审计报告 |
资 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过行业惩戒及处罚。
3、比选申请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事务所(以相关证书的取得年限为准,应为2021年及以前),且具有B级及以上资质。
4、比选申****事务所执业证书、****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5、2021年至今,应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比选申请人服务于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审计业绩)。
6、具有会计、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具备与被服务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完成服务任务。比选申请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7、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同时应具有履行职责必要的素质、专业能力、权限和时间。
8、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比选申请人原因引起的合同执行、售后服务等与合同相关的纠纷、仲裁或诉讼事项。
9、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按本公告相关要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售后不退。
(二)各比选申请人报名及文件购买日期为: 2024 年 11月 25日至 2024年 11 月 29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采用邮件的形式,邮箱为****@qq.com ,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比选申请人介绍信(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比选申请人应的“****事务所执业证书”和“****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以上资料均需扫描后通过邮件发至报名邮箱。
(五)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但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如有)。
五、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9 日13:30时前。
比选人不接收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必须采用邮寄方式递交,以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快递的时间为准,逾期或现场递交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二)比选申请文件邮寄地点:送至**市顺河后街嘉来华庭一期四楼****招标采供部(备注:包裹封面或快递单号请备注各比选申请人的单位名称)。
六、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13:30时在****五楼会议室进行。
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比选****国资委(http://gzw.****.cn/)、****(http://www.****.cn/)。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国资委(http://gzw.****.cn/、****(http://www.****.cn/)。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省**市滨****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816-****821
2024 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