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河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纤光缆租用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支队光纤光缆租用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13:2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朱意舟、马丽、潘青 | ||
总成交金额 | ¥23.1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003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姜先生 0427-****7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131****0037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支队光纤光缆租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台区石油大街1-45-86
中标(成交)金额:23.****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支队光纤光缆租用项目 | 包含:线路基本要求、广域网线路性能要求、稳定性要求、运行维护要求、设备保障要求等(具体要求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1)总体要求:供应商不论使用何种技术,均应满足租赁方所购买服务的要求。供应商需遵循《**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供应商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供应商应满足15个工作日完成线路建设并投入使用。 (2)基本要求: ①线路基本要求:****中心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容量不低于10G;供应商为租赁方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容量不低于1.25G供应商提供的接口类型为FC光纤接口或租赁方指定的接口,带宽及制式满足租赁方要求;****中心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传输容量至少为10G(OTU2),自愈时间≤50ms。供应商在租赁方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传输容量至少为10G(ODU2),且自愈时间≤50ms。供应商能根据租赁方要求免费提供各种基于1.25G接口的接入速率。 ②广域网线路性能要求:全程(骨干网、接入网)双路由保护;骨干链路传输误码率(BER)<10E-7;传输网络线路误码性能应符合ITU-TG8201规定的SESR、BBER;信号帧结构应符合YDT1990-2019帧结构标准;网络可用性:99.99%;传输时间≤(10+0.01G)ms(G是电路长度(km));线路发生故障时,骨干线路主备用电路切换时间(自愈时间)<50ms;传输设备时钟性能符合ITU-TG.813建议要求;ODU1、ODU2信号的抖动性能符合YDT1990-2019接口允许输出抖动的要求。 ③稳定性要求:**市政务云平台运行各部委办局对外服务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国信息产业部签发《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将予以关站、罚款等处理。**市政务云平台相关网站域名和绑定的IP地址****管理局按要求完成相关合规化手续;部分IP作为相关系统软件对接固定IP地址。为保证政务网站服务的合规性**务系统软件的稳定性。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IP地址,如必须更换IP地址,供应商须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合规化手续办理**务软件系统对接IP的变更,需提供方案及证明,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及损失。 (3)路由规划:长途电路路由分别安排在骨干传输保护措施的系统中,采用1+1 业务保护、自愈环保护、采用预制静态保护路由方式或动态寻路方式等业务保护方式,提供光缆双路由保护;选择优质电路通道,将租赁方数字电路全部纳入性能优良的传输网络之中,并配置在网络之中的最高等级优质通道,确保电路的服务质量,长途电路可用率优于99.99%。根据电路通道组织情况,将骨干电路尽量放在转接点少的传输网络中,保证电路的延时最低、可靠性最高。 (4)运行维护: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与故障响应体系,需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应于接到故障申告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线路故障恢复时间小于6小时。线路故障处理完毕后,三日内提共书面故障报告,故障报告包括处理人员、处理过程、处理结果、故障原因等内容。 (5)设备保障:本项目相关的设备由供应商提供,设备一旦出现故障,要求在3小时内更换备件或提供备机并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 满足招标文件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意舟、马丽、潘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费,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 元,按5000 元收取。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5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姜先生 0427-****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刘女士 131****0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31****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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