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下符桥建筑石料**储量核查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
采购日期:2024年11月22日14时30分
最高限价:54727.16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区佛子岭中路103号
成交金额(元):50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县下符桥建筑石料矿自2020年建设生产以来已有5年,**范围内大部分完成了采剥作业。****为掌握****储量消耗、保有情况,拟对区内建筑石料矿开展**储量核查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余滨、汪超、周陈陈
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89****5808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0564-****033,177****5133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6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路以南,**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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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