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主干管架空管清淤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处理厂主干管架空管清淤项目,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项目概况:****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于2002年11月动工修建,2003年7月竣工投入试运行。管网铺设方式有:埋地、架空、箱涵等,管材为砼管、玻钢管、钢管及玻纹管等。管径从DN300mm-DN1000mm不等,管网总长124.5km,主要收集渡舟、桃花**、主城、关口、河街、古佛、晏家、川维的污水。服务面积约87km2、服务人口41万人。其中架空管道主要分布在骑鞍净化厂家属区堡坎外、**路、关口、小岩子、大石溪、小石溪河及郑家湾、巴斗林等山坡上,管径从DN300mm-DN800mm不等,架空管道普遍离地高约2m-20m不等,总长约4000m左右。
2.2、计划清淤量:本项目需人工专项清淤架空管道总长约1.6km,分别位于骑鞍约1.3km, 管道直径为DN800,管道材质为钢管。**路以南,长度约300m,管道直径为DN700,管道材质为玻璃钢夹砂管和钢管。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3、清淤方式:采用人工配合高压疏通车方式对管道进行清淤,主要清淤工作包括搭设脚手架施工平台、铺设导水管线、堵水调水、清淤、CCTV检测。
2.4、工期:30日历天。
2.5、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方。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在中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8-10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技术负责人: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8-10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现场至少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8-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清淤业绩1个,金额不低于2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 2024年 08- 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集团****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提供的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原件除外),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将有可能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
4.1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5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档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12月02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地点:**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6.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12月02日 10 时 00 分(**时间)。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比选人:****
地址:两江新区康美街****处理厂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5275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夏翔宇
电话:187****4919
平台咨询:023-****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