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2023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一期)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2023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一期)****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1-522635-04-05-31835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6700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县各乡镇;一期工程为11个片区(1.**富江片区、2.**片区一、3.卡乌片区二、4.卡乌片区三、5.比富**片区、6.笔架甲树**片区、7.基东腊白**片区、8.翁保片区、9.谷硐大冲片区、10.**片区、11.孟江**片区) 。 | ||||||||||||||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1557.39亩,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面积1557.39亩,**8m3蓄水池115座、**配套沉沙池115座、**截留沟8009.37m,**生产道路12906.62m,及**标志碑28座和标识牌160块 | ||||||||||||||
2.3 合同估算价:****624.7元。 | ||||||||||||||
2.4 计划工期:150天 。 | ||||||||||||||
2.5 标段划分:**县2023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一期)。 |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 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 13时20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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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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