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批准,就“2025-2026年度全省车险理赔机动车配件低碳修复企业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全省车险理赔机动车配件低碳修复企业入围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本项目根据********公司及维修配件品类划分为十二个标段,标段一至十****中心支公司的车险理赔提供常规配件低碳修复服务,标段十一的入****公司所辖范围内提供车险理赔汽车玻璃配件(前档玻璃、车窗玻璃、天窗玻璃、后档玻璃)低碳修复服务,标段十二的入****公司所辖范围内提供车险理赔新能源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相关配件)低碳修复服务。
序号 | 标段名称 | 入围家数 | 备注 |
1 | 标段一:**(常规配件) | 6家 | 有效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9家时,本标段废标。 |
2 | 标段二:**(常规配件) | 5家 | 有效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8家时,本标段废标。 |
3 | 标段三:**(常规配件) | 5家 | 有效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8家时,本标段废标。 |
4 | 标段四:**(常规配件) | 5家 | 有效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8家时,本标段废标。 |
5 | 标段五:**(常规配件) | 4家 | 有效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6家时,本标段废标。 |
6 | 标段六:**(常规配件) | 4家 | 有效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6家时,本标段废标。 |
7 | 标段七:**(常规配件) | 4家 | 有效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6家时,本标段废标。 |
8 | 标段八:**(常规配件) | 3家 | 有效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5家时,本标段废标。 |
9 | 标段九:**(常规配件) | 3家 | 有效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5家时,本标段废标。 |
10 | 标段十:**(常规配件) | 3家 | 有效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5家时,本标段废标。 |
11 | 标段十一:全省(汽车玻璃配件) | 2家 | 有效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时,本标段废标。 |
12 | 标段十二:全省(新能源三电系统) | 有效投标人家数的70% | 有效响应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时,本标段废标。 |
供应商应提供至少符合本服务要求(详见“服务招标需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f、****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a、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技术咨询、汽车配件再制造、汽车配件修复、汽车玻璃检测和安装(该项仅针对标段十一)、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该项仅针对标段十二)等经营内容;
b、****公司均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c、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主要股东、主要管理人员或其实际****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有过恶意投诉、无理闹访、威胁人****公司正常经营的恶劣行为的,不予接受;
d、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主要股东、主要管理人员或其实际控制人员曾参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恶意扩大保险损失等保险欺诈的,****公司利益受损的,不予接受;
e、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具体不存在以下情况:1)参与供应商法人不一样,但实际股权人一样;2)参与供应商有同一股东,且在其中一家持股超50%;3)参****公司控股;4)参与供应商其中一个控股另一个。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包含:所投标段,单位名称,联系人名字,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人资料后的2个日历天内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3)标书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7、投标保证金:3000元/标段。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4年12月17日14时00分(接受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4时00分),地点:**省**市古墩路701****广场A座1509办公室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24年12月17日14时00分,地点:**省**市古墩路701****广场A座1505办公室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交即走。
10、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投诉。
11、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湖墅南路505号中华保险大厦
采购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8****03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古墩路701****广场A座1509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俞诗杭
联系电话:0571-****5386
联系邮箱:****@qq.com
质疑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571-****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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