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二甲苯2#调质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00MA3CEH4M14 | 建设单位法人:宋恒利 |
袁振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潍****开发区 |
**省****工业园临港路以东大莱龙铁路以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混二甲苯2#调质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潍****开发区 **省****工业园临港路以东大莱龙铁路以南,****院内 |
经度:119.077********333 纬度: 37.114********111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8 |
潍滨环表审(24001)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0MA3CEH4M14001P |
2024-04-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 |
3 | 运营单位名称:**** |
****0700MA3CEH4M1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众泰****公司 |
**众泰****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众泰****公司 |
913********9450991 | 竣工时间:2024-05-13 |
2024-09-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1 |
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news/4688.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临港路以东大莱龙铁路以南,****院内。项目利用原有的设备和储罐进行技改,一是对原有生产装置进行改造,将轻质煤焦油水洗罐改为混二甲苯2#调和罐;二是对罐区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有3#精制煤焦油罐改为甲苯储罐,原有混二甲苯罐改为混二甲苯2#产品储罐,本次技改完成后,形成10万t/a混二甲苯2#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6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5%。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地点:****开发区临港路以东大莱龙铁路以南,****院内。 2、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 3、设备数量:10台(套),新增设备为6台料泵,其他设备均为利旧。 产能:混二甲苯2#10万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来自1#罐组61003储罐的甲苯,与来自2#罐组62003储罐的混二甲苯,分别经倒料泵打至管道混合器(混合器内压力为0.3Mp),甲苯、混二甲苯按3:7的比例投料,初步混合后经转料泵打至调和罐(调和罐内压力为0.2Mp)进行调和,调和罐设循环泵,循环返回至混合器,约1.5h后调和均匀,得到产品混二甲苯2#,连续的自调和罐顶部管线出料,存至2#罐组的62005储罐,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来自1#罐组61003储罐的甲苯,与来自2#罐组62003储罐的混二甲苯,分别经倒料泵打至管道混合器(混合器内压力为0.3Mp),甲苯、混二甲苯按3:7的比例投料,初步混合后经转料泵打至调和罐(调和罐内压力为0.2Mp)进行调和,调和罐设循环泵,循环返回至混合器,约1.5h后调和均匀,得到产品混二甲苯2#,连续的自调和罐顶部管线出料,存至2#罐组的62005储罐,待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原料卸车废气、产品装车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和危废库废气。原料卸车废气经二级碱液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产品装车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三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进入燃料气总管做加热炉燃料气(燃烧废气经排气筒DA002排放)及管式油炉燃料气使用(燃烧废气经排气筒DA010排放),停产时,储罐呼吸气经一套550m3/h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甲苯、二甲苯、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甲苯、二甲苯、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厂区内非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首次开车水运废水、碱喷淋废水、化验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首次水运废水、碱喷淋废水和化验废水经厂内****园区污水处理厂(******公司)接管标准后,由“一企一管”****水厂进一步处理。 施工期:建设过程中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采用防尘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尽量综合利用,不得擅自排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营运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音、隔音、减振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尾气吸收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实验室废物等。以上均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营运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状态下做到及时响应,减小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由环保治理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1、本项目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可行处理技术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2、本项目各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防治措施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 废水: 1、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 2、已做好分区防渗。 污水处理措施均按照环评及其批复建设。 噪声: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采用减震、隔音、消音、选择低噪音设备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认真落实了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固废: 1、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均已得到合理地处置。 2、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库。 危险废物委托**万****公司处置。 环境风险: 项目制定了完备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及监控等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039 | 0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077 | 13.947 | 0 | 0 | 0.077 | 0.077 | |
0 | 0.001 | 2.314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5.5534 | 0 | 0 | 0 | 0 | |
0 | 11967.6 | 0 | 0 | 0 | 11967.6 | 11967.6 | / |
0 | 0 | 0.85 | 0 | 0 | 0 | 0 | / |
0 | 0 | 19.38 | 0 | 0 | 0 | 0 | / |
0 | 0 | 1.62 | 0 | 0 | 0 | 0 | / |
0 | 0.7235 | 9.045 | 0 | 0 | 0.724 | 0.72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公司签订的协议进水水质要求(动植物油、总有机碳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处理站 | 监测因子:COD 氨氮 pH SS 总氮 总磷 石油类 BOD5 总有机碳 甲苯 二甲苯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碱液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米排气筒DA006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限值 | 二级碱液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米排气筒DA006 | 检查因子:甲苯 、VOCs | |
2 | 400m3/h油气回收装置+15米排气筒DA011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限值 | 400m3/h油气回收装置+15米排气筒DA011 | 监测因子:甲苯、 二甲苯、 VOCs | |
3 | 加热炉+DA002;管式油炉+DA010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限值 | 加热炉+DA002;管式油炉+DA010 | 监测因子:甲苯 二甲苯 VOCs | |
4 | 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4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4 | 监测因子:VOCs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 | 基础减振、隔声 | 监测因子:昼间噪声;夜间噪声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尾气吸收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实验室废物等。以上均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营运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1、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均已得到合理地处置。 2、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库。 3、危险废物委托**万****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状态下做到及时响应,减小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由环保治理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 | 项目制定了完备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及监控等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综合科研楼、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配电设施、供氮系统、废气处理设施、污水站、一般固废库、事故水池、初七雨水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综合科研楼、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配电设施、供氮系统、废气处理设施、污水站、一般固废库、事故水池、初七雨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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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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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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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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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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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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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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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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