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2141/2024-304156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25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年加工20000万件塑料包装部件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年加工20000万件塑料包装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兴园路56号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拟投资8000****经济开发区兴园路56号******公司的已建闲置厂房19239平方米,购置印刷机、烫金机、组装线、注塑机、喷涂线、车床、铣床等生产设备,建设塑料包装部件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20000万件塑料包装部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从事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行业类别属于【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本项目已于2023年8月9日****人民政府备案(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强排****工业园****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入何韩中沟。
2.废气 本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醛、臭气浓度)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醛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排放限值;喷涂工艺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25m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排放,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限值标准,喷涂工艺产生的废气甲苯、二甲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限值标准;苯乙烯有组织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NMHC的排放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甲苯、二甲苯、甲醛、丙烯腈等厂界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标准;苯乙烯、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本项目厂区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执行;本项目火焰处理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NOX、SO2、烟尘)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标准。
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废丝网版、废金箔、废转印膜等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水帘废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含油手套、抹布及擦拭抹布、废过滤废物、喷淋装置定期更换废液、含汞灯管、废包装桶(油墨、涂料、清洗剂、润滑油等物料的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2411
通讯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