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国内重点区域合作经贸活动)2024年度第四批资金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4年版)》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市****公司等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商务交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地址:**市**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
电话:0769-****7510
附件:**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国内重点区域**经贸活动)2024年度第四批资金审核表.xlsx
****
2024年11月25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