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助力**乡村**成果宣传推广项目
三、中标信息
成交人名称:****
成交人地址:**市**区**路11号
成交人人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助力**乡村**成果宣传推广项目 服务范围:**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进一步提升**县的知名度和美誉权,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县全面推进乡村**的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助力乡村**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服务包括乡村**宣传推广活动设计策划、启动仪式及落地活动策划执行、融媒体宣传推广等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光泉(组长)、刘秋根、汤雪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华阳镇**大道201号**控股综合办公楼,联系电话:0563-****999;地址:**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二楼,联系方式:0563-****78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控股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563-****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华阳镇**大道201号三楼
联系方式: 056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 056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