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恩和镇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6********141739U | 建设单位法人:王照中 |
李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 |
**********镇****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恩和镇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 白马乡、恩和镇、鸣沙镇 |
经度:105.844714 纬度: 37.45214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2 |
**环(评)函〔2023〕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610.29 |
4095.49 | 运营单位名称:**** |
116********141739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验收监测单位:中环美景(宁****公司 |
916********873710Q | 竣工时间:2024-05-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front/eia/7065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恩和镇、白马乡、鸣沙镇三个治理区56处治理点,总治理面积324.97hm2 | 实际建设情况:恩和镇、白马乡、鸣沙镇三个治理区56处治理点,总治理面积324.97hm2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挖填方工程,削坡开挖工程,堆坡回填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坡面整理工程,覆土工程,植被恢复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挖填方工程,削坡开挖工程,堆坡回填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坡面整理工程,覆土工程,植被恢复工程。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易产生扬尘污染,须严格遵循建筑工地“6个百分百”管控要求,临时堆土场场采用纤维网遮盖+围挡、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风速超过五级时停止土方开挖施工作业,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每处修复区域内均设置 1 座 5m3 的沉淀池,施工废水、洗车平台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房屋现有处理设施处理。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施设备,采用隔声减震措施,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呜笛,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现场集中收集后送至临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用于土地平整,不产生多余弃土。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施工期易产生扬尘污染,须严格遵循建筑工地“6个百分百”管控要求,临时堆土场场采用纤维网遮盖+围挡、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风速超过五级时停止土方开挖施工作业,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每处修复区域内均设置 1 座 5m3 的沉淀池,施工废水、洗车平台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房屋现有处理设施处理。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施设备,采用隔声减震措施,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呜笛,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现场集中收集后送至临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用于土地平整,不产生多余弃土。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对区域植物保护措施 ①保护好治理区周边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建设中,除治理区占地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植被等; ②将撒落到植被上的土方尽快清理,使植被恢复原有的生长状态。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③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文明施工,不得开展滥采、滥挖、滥伐等植被破坏活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治理区应及时进行植树绿化,以恢复植被。 ④合理规划修复治理顺序,分阶段施工,恢复地表植被。 (2)对区域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对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间地表清理对动物活动场所的破坏以及施工期间的机械噪声给动物带来惊扰,部分动物将暂时离开以躲避人类的活动;上述影响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和施工完成后绿化工程的完成而结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基本不会减少。 (3)景观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本工程的建设,对原地貌进行扰动或形成再塑地貌,原有丘陵将被推平,沟壑填平。施工期结束后,被改变的原有景观无法恢复。但当本项目建成后,基本不会出现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和随意堆放的与周边原始地形坡度及颜色不协调的弃渣堆,同时进行生态复绿,生态修复治理面积324.97hm2,播撒草籽(扁穗冰草、芨芨草、沙打旺)补种一次面积为618.22hm2,使修复区内的植被覆盖率提高至43%以上,有效改善了区域生态景观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1)临时占地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工区,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管理,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施工机械严格按照规定的临时施工道路行驶,未占用施工区域以外的土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清理和土地整治,并撒播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籽。 (2)土壤保护措施: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 (3)植物保护措施:适合项目区生长的草植物主要有扁冰草、芨芨草、白沙蒿、胡枝子,选择春夏季播种,同时需注意前期洒水、防虫,有利于保证草籽存活率。 (4)动物保护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集中于施工场地内; (5)生态减缓措施:进行了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环境管理和监理制度、生态保护宣传教育。 (6)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施工建设中形成的控制地貌的整治,采取坑凹回填方式进行了回填(填埋)、推平或垫高、整平覆土工程。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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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生态修复治理面积324.97hm2,播撒草籽(扁穗冰草、芨芨草、沙打旺)补种一次面积为618.22hm2,使修复区内的植被覆盖率提高至43%以上。 | 生态修复治理面积324.97hm2,播撒草籽(扁穗冰草、芨芨草、沙打旺)补种一次面积为618.22hm2,使修复区内的植被覆盖率提高至43%以上。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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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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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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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生态修复治理面积324.97hm2,播撒草籽(扁穗冰草、芨芨草、沙打旺)补种一次面积为618.22hm2,使修复区内的植被覆盖率提高至43%以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态修复治理面积324.97hm2,播撒草籽(扁穗冰草、芨芨草、沙打旺)补种一次面积为618.22hm2,使修复区内的植被覆盖率提高至43%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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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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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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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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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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