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3.28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项目施工、物资”第一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重新招标的说明
2024年**区狼山**音村和**村1.0万亩、**镇隆胜村1.2万亩、狼山镇永利村和**村0.52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中央预算内)补充设计施工第一标段:渠道衬砌及建筑物工程
2024年**区**镇隆胜村1.2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物资第五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
2024年**区**镇隆胜村1.2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物资第六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
2024年**区**镇**村1.08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物资第八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
2024年**区**镇**村1.08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物资第九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
2024年**区**镇**村1.08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物资第十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于2024年11月22日09:00时进行开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故重新组织“2024年**区狼山**音村和**村1.0万亩、**镇隆胜村1.2万亩、狼山镇永利村和**村0.52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中央预算内)补充设计施工第一标段:渠道衬砌及建筑物工程
2024年**区**镇隆胜村1.2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物资第五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
2024年**区**镇隆胜村1.2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物资第六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
2024年**区**镇**村1.08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物资第八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
2024年**区**镇**村1.08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物资第九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
2024年**区**镇**村1.08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物资第十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二次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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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附件:第二次招标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