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管理局以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销售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6号)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紧盯生产销售环节,严查制假售假,依法查处了一批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等案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充分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管理局发布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一:****管理局查****经营部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7月23日,******局、****管理局、****支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在检查中发现,位于**市****商贸城二期9标段一楼01号****经营部所售产品,涉嫌尺寸限值与其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不一致。****管理局立即委托**省****研究院对上述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被抽样产品“尺寸限值(车体宽度、前、后轮中心距、衣架宽度)”不合格。****管理局依法立案调查。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联合执法检查,是市场监管、**、消防部门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优势的有效举措,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有效震慑了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二:****管理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年末,****管理局委托********经营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被抽样产品的整车质量、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管理局****管理局移交线索后,依法立案调查。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举措,通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努力发现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三:****管理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7月31日,****管理局****管理局网络监测案件线索,委托**省****研究院检验**区某电池销售门店涉嫌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经检验被抽样产品的尺寸限值(车体宽度、前、后轮中心距、衣架宽度、鞍座长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管理局依法立案调查。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随着互联网销售的普及,开展互联网销售行为的监测和监管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通过网络监测,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四:****管理局查****经营部销售不合格产品铅酸电池充电器案
2024年5月,****管理局委托**仕益产品****公司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经营部销售的电池充电器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被抽样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空载直流输出电压项目与输入、输出线及插头项目不符合QB/T2947.1-2008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管理局依法立案调查。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电动自行车车用蓄电池是电动自行车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开展电动自行车车用蓄电池等配件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维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案例五:****管理局****车行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案
2024年6月,****管理局对某车行进行日常监管,发现当事人销售电动自行车,不能提供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基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
当事人构成未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基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的违法行为,违反《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是当前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思路和措施,质量安全的实践表明,质量安全的根子在企业,关键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