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学院2024年暑期零星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学院2024年暑期零星维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文件编号:****
2.项目名称:冶金学院2024年暑期零星维修项目
3.包号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4.磋商预算:总预算价668656.15元
(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5.采购内容:
(一)****部分:
(1)维修综合楼西门、冶金楼西门台阶区域。保护性拆除门口**石地面面层363㎡及墙面**石面层50㎡,待坑洞回填完成找平后重新铺设;
(2)维修冶金楼东南角侧门台阶塌陷区域。保护性拆除门口**石地面面层24㎡,待坑洞回填完成找平后重新铺设;
(3)维修改造1-4号学生公寓卫生间小便池(36间);
(4)维修综合楼天井2个角门处塌陷区域地面面层28.1㎡、墙面面层24㎡及西北角院内沉降硬化地面50㎡。
****中专部分:
(1****中专7号、8号宿舍楼卫生间、水房各16间;
(2****中专7号楼一层东侧卫生间门;
(3****中专7号、8号宿舍楼宿舍防盗门35樘。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完成。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 提供财务状况****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银行****银行资信证明);
2.4 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 提供2024年1****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 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2023〕7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4-2.6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4-2.6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政府****监狱****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政府采****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政府根治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投标企业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区**路国芳万和城A7栋343室)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磋商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时间);
3.磋商地点:****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经济信息网(www.****.cn)和****官网(www.****.org)发布,投标单位因轻信其他媒体公告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单位:****
地 址:**省**市**区**路 101 号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132****09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路国芳万和城A7栋343室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81****5266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