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2024年农业节水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为确保省级2024年农业节水项目在我县有序推进,围绕粮食生产,通过创建井灌溉区高效节水模式,实施农业节水行动,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加快现代农业节水发展步伐,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第四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需建设****示范区9个,带动我县农业节水快速发展。现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根据《**县2024年农业节水项目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遴选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实施主体需自愿参与项目建设,具备一定的节水产业基础、较强农业节水意识和粮食作物种植经验,能积极推广应用农业节水现代化技术者优先。
2、实施主体流转土地相对稳定,流转利用时间在5年以上,能提供合法的土地流合同和缴费手续,申报面积集中连片不少于500亩,土地平整、交通便利、示范性强及灌溉设施齐全。
3、申报的实施主体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有一定的管理服务水平,具备辐射带动能力,能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间观摩。
4、申报的实施主体必须是已合法注册且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管理规范;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有申报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向种植地所在镇(办)提出申请,镇(办)初审后,上报****。
2、评审。****中心****小组及相关专家,查阅申报资料、开展评估,进行择优评审,经研究评选确定实施主体、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3、实施。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中心按照《**县2024年农业节水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支持环节,给予实施主体一定的节水设备补助。
四、申报资料
1、申报材料: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经营主体简介(土地现有灌溉情况、粮食生产的情况、成效等相关内容、地理位置)、土地流转备案合同。
2、相关证照: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有灌溉、机械设备清单证明复印件等。
3、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整理装订成册。原件待审核评定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
五、时间要求
有申报意愿的实施主体于2024年11月29日****推广中心土肥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兰涛,电话180****2160;陈河江,136****6113。
****
2024年11月25日
申请表(电子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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